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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有小窍门
2007-03-13 22:27:19  作者:李智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为避免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时陷入一些误区,13日,仓山区消委会通过本报传授给读者一些消费维权“小窍门”。

  “三包”权利别弄丢
   
  工商人员介绍,虽然国家有“三包”规定,厂商对售出的商品大都有“三包”承诺,但一些消费者对“三包”缺乏全面了解,常常致使自己的权利丧失。
   
  1.自行找人修理。有人嫌到特约维修部修理路远、麻烦,于是就近找人修理,殊不知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修以后经营者可以不履行“三包”责任。
   
  2.无购货有效发票。有些人购买商品时因为不开发票可以“优惠”,因此没有索取有效发票。担按照规定,凭有效发票和保修凭证才能实行“三包”。
   
  3.保管使用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消费者在使用新买的产品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弄清楚使用、保管的方法。
   
  4.超过时限。“三包”期间国家有明确规定,厂家承诺也有时限,有的消费者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不立即送修或交涉,拖拖拉拉,结果超过规定(或厂家的约定)时间。
   
  5.涂改“三包”凭证也将丢去“三包”的权利。
 
  买房要多看多问
   
  房地产市场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广告虚假、面积“短斤缺两”、中介市场混乱、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仓山区消委会、仓山区12315提醒,要尽可能多地及时了解法律法规资讯,掌握房屋产品相关知识。
   
  1.宣传广告。许多广告中使用了“第一”、“首座”等绝对化语言,并对升学、附属设施、售房价格、银行按揭等方面作出承诺;使用“时间”来表明距离,却不提交通工具的类别和时速。消费者看广告时,要作仔细的实地考察,应多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鉴别广告真实性。如现在很多广告打出“就读XX学校”的承诺,在购房时应向开发商索取与学校签订的协议,看是否有入学名额等方面的限制。
   
  2.认真研究预售合同并补充合理条款。消费者应提前拿到统一印发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或复印件),仔细研究各项条款,不理解处应请专业人士或销售人员作出解释,有异议时应协商修改。虽难很多卖家不愿将合同文本交给消费者,但因合同是与消费者关联度最大的法律文件,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权益及交易价格,务必请消费者认真对待。
   
  3.物业协议的签订。消费者在购房之初,就要对开发商提供的物业公司进行了解,并问清收费及相应的服务内容,以及该公司的品牌及市场口碑,这一点对投资性消费者尤为重要。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通讯员 阮俊)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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