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4日至7月15日,省委巡视四组对寿宁县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县委深刻领会政治巡视定位,牢固树立“巡视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推动寿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重要契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项逐条挖病灶、定措施、抓整改,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整改落实。县委主动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汤孔忠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巡视整改工作。2018年11月9日上午,反馈意见会议后,县委随即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与不足,以实际行动诠释政治担当,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11月12日,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12月3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12月7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回避、不遮掩、不推卸,主动领责担责,深挖根源症结,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同时,通过党内文件通报、编发整改简报等形式,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整改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行动至上,对标对表整改。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反馈会后一周即制定出台《寿宁县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梳理细化为7个方面23项55个具体问题,提出181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问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坚持领导带头,扛牢责任,以上率下,县委书记逐项逐条分解任务,审定整改措施,带头认领整改任务15项,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8次;其他常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靠前指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紧扣问题和关键,细化量化整改时间表、任务图,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挂图作战抓整改、倒排时间抓整改,对标对表、层层推进整改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边巡边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采取扎实过硬的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问题整改。省委巡视后即开展污染防治、“两违”整治、“三资管理”督查等专项行动,主动作为、即知即改,不等不靠回应群众关切。对津补贴发放、工程招投标、乡镇及村级接待等问题,坚持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病症,由点到面解决共性问题,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对巡视中指出的履行生态环保职责不力、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参与违建、干扰换届选举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问责,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土地出让金违规返还或欠缴、个别房地产项目“一房双备案”、部分领导干部违规投资放贷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做到点面结合、深入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委巡视整改办对巡视反馈问题建立台帐,对问题整改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按照“每周一上报、两周一汇报,每月一督查”,逐项跟踪督促整改进展情况。对报送整改细化方案进度不及时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并通报了8个单位;对整改进展慢、效果不明显的13个单位开展多轮次督查督办,共发出整改督办单17份,并实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加大压力传导,有效推动巡视整改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五)注重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紧扣巡视指出的问题和巡视整改建议意见,突出问题找根源、面上问题抓重点、敏感问题堵漏洞,既抓“已病”整治,又抓“未病”防患。围绕党的建设、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村财管理、资金监管、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和重要风险防控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点,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53项管人管权管事的规章制度,切实扎紧扎密制度笼子,不断强化干部的法纪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提升整改实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教育专项资金滞留闲置数额巨大”问题。
整改情况:(1)全面梳理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逐个分析资金滞留原因,对安征迁工作不力、规划滞后,延缓项目落地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拟对洋边幼儿园教学楼项目滞后负有一定责任的南阳中心小学校长吴杨春,时任鳌阳镇政府镇长、第二实验小学综合楼项目征地工作组牵头负责人吴增勤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1人。(2)建立县领导、教育局班子、乡镇分管领导挂钩项目制度,采取一个项目、一个工作计划、一套工作措施、一个挂钩领导、一个完成时限的“五个一”的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在建项目早竣工、前期项目早开工。截止目前,27个项目中已竣工18个,在建项目9个,并按序时进度拨付资金5789.354万元。剩余6341.804万元项目资金,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批复》(闽教财〔2018〕19号)精神,确保于2019年底前按序时拨付到位。(3)建立教育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月一例会一协调”,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3个项目采用EPC方式运作,2个项目由乡镇作为业主,减少审批环节,解决学校建设管理项目力量不足问题,实现所有项目全部动工,有序推进。(4)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教育局实行“半月一督查”,对项目建设进展、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促,合力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
2.关于“扶贫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
整改情况:(1)对照政策规定,查处违规行为。对涉嫌围标、串标的78个扶贫工程项目进行筛查,通过信息分析、梳理,受理一起寿宁当地人涉嫌串通投标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2018年,全县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问题4起13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8人;其中扶贫项目违规发包问题2起9人,党纪处分3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先后查处了武曲镇政府原镇长、下党乡政府原乡长在扶贫项目中违规招投标问题。(2)坚持问题导向,堵塞制度漏洞。鉴于目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同一法人多家公司和同一地址多家公司参与同一项目竞标”无相关规定,我县制定出台《寿宁县村级(社区)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完善《评标专家抽取制度》《开标现场管理制度》等12项交易运行制度和管理办法,从委托代理机构确定、标书审核、抽取专家、专家评审、投标开标等环节规范和强化项目招投标监管。(3)完善阳光平台,加强招标把关。出台《寿宁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运行实施方案》,建成“阳光平台”网站,开设网络投诉平台和监督平台。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施工项目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招标代理公司受理招标后,由交易中心、评标专家通过网卡MAX、CPU地址等识别是否同一家发送,若有异常马上通报给主管部门进行研判并做出裁决,涉嫌违规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查办。并将违规违法企业纳入交通、水利、国土、住建等部门工程领域“黑名单”。
3.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
整改情况:(1)经重新核实,97人中有52人不符合标准,违规发放的43.3万元造福工程易地搬迁补助资金(经市审计组同意)已于2018年11月5日全部收回。(2)经重新核实,应纳入而未纳入扶贫系统对象177人里有173人符合标准,应补发政策享受补助资金407.9万元,2018年11月15日已将补发的224.9万元下达到全县14个乡镇打卡到户(另,投融资平台183万元,由省扶贫开发公司直接打卡到户)。(3)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对贫困人口进行一季度一调整,及时调整录入死亡、出生、迁入和迁出贫困人口信息,确保线上线下贫困人口信息一致。2018年第四季度的动态调整已完成。(4)严格落实新增贫困人口信息比对机制。
4.关于“在整村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寿宁县偏远自然村整村搬迁完成认定标准》,对14个乡镇整村搬迁工作开展“回头看”。(2)2018年12月,县扶贫办组织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精准扶贫督导室等单位,在乡镇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对已完成整村搬迁的48个偏远自然村进行随机抽查,未发现问题。(3)对武曲镇白岩村文林自然村易地搬迁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对武曲镇白岩村党支部书记郑德旺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人。
5.关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监管。2018年9月以来,已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次。(2)充分利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各乡镇在资金监管系统的录入情况进行抽查,通报3次,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3)组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随机抽查,对2017年因故未面对面访查的贫困户进行走访。截至2018年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入户访查749户,访查率为25.38%,完成“入户访查全覆盖”工作。(4)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列为县委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2018年10月,开展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专项巡察,发现5个方面14个问题,将按照程序向县扶贫办、各乡镇反馈并督促整改。(5)加强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震慑。2018年,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7起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等其他方式处理61人,通报曝光4批8起25人。
6.关于“寿宁县对列入重点污染整治工作仍存在整治不够坚决、不够彻底等”问题。
整改情况:(1)在2018年拆除138家禁养区生猪养殖场、7家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各乡镇禁养区生猪养殖反弹回潮情况开展摸底排查,督促存在问题乡镇进行整改。平溪镇李招河生猪养殖场已于2018年6月27日拆除关闭;张显荣两家生猪养殖场已于2018年8月23日拆除关闭。(2)将网格化监管纳入2018年度乡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对全面关停的55家企业进行“回头看”,督促加快完成残留石渣、边角料清理等扫尾工作;加强常态化巡查,杜绝“死灰复燃”。(3)县纪委监委对落实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南阳镇政府副镇长刘奶伙,武曲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刘志勇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武曲镇政府副镇长钟文珍予以政务记过处分;对武曲镇党委书记卢莹、宣传统战委员蔡清池,原县经商局局长郭寿兴,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葆萌,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林涵钊、大队长胡召平分别予以诫勉谈话;移送市纪委3人,批评教育2人,并进行通报曝光。针对芹洋乡、武曲镇存在生猪养殖回潮复养问题,对落实中央环保政策不力的芹洋乡山底村党支部书记夏亦松、村委会主任吴允林,武曲镇武曲村党支部书记刘朝泗、村委会主任刘进光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3人。
7.关于“个别社会事业项目的规划决策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1)结合“五校迁建”项目,把文化综合体作为学校配套设施统筹利用。(2)提升文化综合体周边地带人气,完成一期闽浙茶都91亩土地招拍挂工作。(3)充分发挥城乡统筹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谋划、合理论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形象工程、烂尾项目出现。
8.关于“民生补短板工作推动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1)全县计划实施补短板项目90个,总投资33.6亿元,分3年实施。目前已建成项目24个,完成投资13.9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0.04%。寿宁县蟾溪生态治理及城区市政工程提升项目,正在推进二期东区道路的白改黑工程;东区中学正进行一期土石方开挖;寿宁县精神病院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完成内装修。(2)加强项目谋划,县民政、卫计、住建、教育部门均已完成牵头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项目2019年工作计划上报工作。(3)加强督查考核,把补短板促民生实绩作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2018年10月以来,已开展民生补短板工作督查2次,在县政府党组会议上专题通报1次。
9.关于“群众利益诉求较强烈”问题。
整改情况:(1)对2015年以来信访矛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归类梳理,共梳理信访问题隐患563件,其中未完全化解积案28件,作为2019年信访矛盾化解的重点,建立完整台账。省积案1件、市积案8件已全部化解,市信访突出问题化解8件。(2)组织学习《信访条例》《福建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制定下发《寿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定点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先后到问题突出的4个乡镇和9个县直单位开展督查督导。(3)开展信访下基层活动,通过主动接访下访、约见回访等方式,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4)调整充实寿宁县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缠访闹访排查整治力度,分析研判2014年以来进京信访人员,排查出重点人员5人。2018年11月23日,县人民法院对1名缠访闹访对象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5)严格落实《寿宁县乡镇、县直单位信访事项控新化旧考评方案》,加强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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