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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39:05  来源:寿宁县人民政府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0.关于“在个别谈话时,提问52名处、科级干部,有29人对‘四个意识’‘五位一体’‘六大纪律’等应知应会知识不清楚,有的干部不知道党的十九大何时召开;12名县委常委学习笔记过于简单潦草,只记标题,没有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心得体会”问题。

  整改情况:(1)印发《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在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习21次,撰写心得体会28篇。(2)坚持以考促学,给全县各级各单位发放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通过开展自学提升应知应会水平;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测助学。(3)强化督查考评,将各单位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将被巡察对象班子成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纳入常规巡察内容。(4)相关县领导对2名不知道十九大何时召开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约谈提醒1人、批评教育1人。

  11.关于“搞封建迷信”问题。

  整改情况:(1)对县民政局请民间“风水先生”为烈士陵园进行选址、观测风水问题进行调查,对县民政局原局长柳应阳予以批评教育,对县民政局原主任科员、副局长许仕斌予以诫勉谈话。(2)县民政局党组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坚定理想信念反对封建迷信”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40个单位以此为鉴开展警示教育。(3)加强宣传引导,在“今日寿宁”微信公众号开设移风易俗专栏,已刊载宣传20期;在寿宁新闻网开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栏,及时推送移风易俗亮点,2018年11月以来,累计推送25条;在县电视台、城区出租车、公交车电子视频、“村村响”广播常态化宣传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4)修订《寿宁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同时,将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纳入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年度量化考评,开展常态化监督,强化政治纪律教育。

  12.关于“修建‘道庵寺庙’之风比较盛行”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人员对5处修扩建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道庵寺庙”进行调查核实,其中三峰寺已完成行政许可审批;圆通寺由林业部门作出处罚并责令其补种树木;凤阳车岭后林公宫已改为老年人活动中心;平溪长溪源家墩仙宫大厅、厨房为群众募捐修缮,未扩建;斜滩龙滩临水宫原有厨房为毛竹木料搭盖后改为水泥结构,未扩建。(2)对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规建设场所2处。目前,南阳镇溪南五谷仙宫、犀溪镇犀溪村三宫殿已分别由林业部门、国土部门作出相应处罚。(3)经摸底排查,全县有5名退休党员干部担任信仰活动场所负责人,目前均已退出并被给予批评教育。(4)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将宗教工作考评纳入对乡镇领导班子的考评体系。(5)将原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卓邦坤调整为统战部主任科员。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相关县领导均重新撰写了2016、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落实述责述廉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2)2018年8月21日举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月22日举办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和网评员进行培训。意识形态主题课程纳入县委党校秋季科级干部培训班。(3)将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纳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各类文明单位评比,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纳入县委巡察范围。

  14.关于“网络舆情风险把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公众号摸排登记备案,对全县73个拥有微信公众号的单位进行备案,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巡查。(2)制定印发《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县77个单位重新制定或完善相应制度。2018年以来,共收集敏感舆情信息150余条,制作舆情简报26期,妥善处置“5·25”平溪镇长溪村违法养猪场拆除事件等26个舆情热点问题。

  15.关于“网络安全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8月22日,邀请省委党校的班玉冰教授对全县网评员进行授课培训;12月10日,举办全县网评员培训会,切实提升干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2)加强考核管理,将网评员日常完成的任务数作为一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3)加强队伍建设,配强各乡镇网评员,61个单位已配备网评员80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6.关于“长期脱岗”问题。

  整改情况:(1)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严把资格审核关,平溪镇、托溪乡、坑底乡等5名长期脱岗村主干均未进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已对上述5个村的包村干部进行问责,对时任坑底乡大岭村包村干部吴谦炳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4人。(2)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与新一届村主干谈心谈话活动,举办新一届村主干培训班和党建工作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并签订《辞职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村干部规矩意识、履责意识。(3)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对村(居)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的评议活动,连续两次被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为不称职的,按有关程序实行职务自行终止。实行村干部坐班值班“日签到、月核查”和纪实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7.关于“‘口袋办公’‘异地办公’”问题。

  整改情况:(1)巡察发现由他人代为履职的3名村主干已全部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对时任坑底乡大岭村支部书记陈松长、芎坑村支部书记郭存金、半岭洋村支部书记吴增飞、半岭洋村原村委会主任吴平、分管副乡长金其全、半岭洋村包村干部江芳芳、张高峰,大岭村包村干部吴谦炳、芎坑村包村干部胡祥春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2)开展自查自纠,成立督查组于2018年12月17日至19日对14个乡镇开展专项督查和抽查,所抽查村均有安排至少一名村干部值班并进行在岗公示。(3)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制度的通知》,将村干部“走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评要点,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4)制定出台《关于激励村干部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把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列入村主干考核评议的硬指标,作为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机制,鼓励村干部队伍担当作为。(5)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突击查访、智慧云平台视频监控等方式,强化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对不在岗履职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

  18.关于“干部队伍老化断层”问题。

  整改情况:(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从乡镇新提任7名、县直提任3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并从县直单位交流2名科级干部充实到乡镇任职。目前,14个乡镇除3个乡镇由乡镇长主持党委工作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空缺3名。(2)拓宽干部选用渠道,2018年公开择优选拔7名具有乡镇经历的事业干部任职副乡镇长,调任2名年轻优秀的副科级事业领导干部充实乡镇领导班子,经过交流调整班子年龄结构得到不断优化。(3)持续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按照应考尽考原则,2019年全县计划招考54名公务员,除预留安排选调生名额外,乡镇空缺的27个编制已全部纳入招考计划。

  19.关于“人才外流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寿宁县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办法》,加大引才留才力度;落实《寿宁县开展人才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及时兑现2018年人才生活补助和住房补助46人次54.22万元。(2)投入1008.44183万元,购置单栋面积为2264.16平方米的商品房作为县级人才公寓,2019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3)严格执行考试录用最低服务年限和人才调动审批规定,规范外流审批流程,合力管控人才流失。针对教育人才队伍流失问题,制定出台振兴教育“1+X”政策,进一步规范教师职称评聘,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相关措施,建立党政领导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外县籍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全县172名外县籍公务员(含参公)已安排3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挂钩联系。

  20.关于“技术人才紧缺”问题。

  整改情况:(1)落实教育改革创新“1+4”文件精神,2018年6月以来,新增聘用高级职称教师42人、中级职称教师130人。(2)制定《寿宁县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办法》,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省内外高校人才招聘工作,努力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3)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对口专业学习培训。2018年,共组织教育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级培训31批3469人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茶叶产业技能培训、电商产业人才孵化培训等19期1400多人次。(4)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按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对符合聘任条件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给予聘任。

  2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未消化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对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超配的1名副部长进行消化。经核实,县司法局超配的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系县司法局局长为非中共党员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于2014年6月配备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22.关于“存在以挂职形式变相在企业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1)对国有企业进行重组合并,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2名干部分别在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挂职外,已免去其他9名在企业挂职干部的挂任职务。(2)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选聘职业经理人等办法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3)制定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方案,加强挂职干部的监督管理。2018年11月底,经对企业挂职的11名干部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干部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以及获取其他额外利益等情况。

  23.关于“未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1)加大离任审计力度,制定审计计划,将4个县直重点单位1个乡镇列入审计项目。目前,3个县直单位审计组已进点,正在开展审前调查。(2)加强审计队伍建设,2018年10月选派年轻干部到省审计厅参加计算机审计学习培训并通过省厅组织的考试。(3)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提前谋划2019年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计划,确保及时完成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任务。

  24.关于“干部超龄提任未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宁德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组通〔2018〕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3名科级干部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1名公务员科员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年龄为50周岁,未达51周岁,因此均未书面征求上级组织部门的意见。为切实落实好干部选拔使用相关政策规定,县委组织部已重新梳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5.关于“个别干部吃空饷”问题。

  整改情况:(1)经核查,59人中4人请假不足半年、3人因工伤不能正常工作未执行病假工资标准、3人已执行病事假工资、1人已辞职清退,实有48人因病因事请假超过半年未执行病假工资标准。目前,48人中除辞职1人、退休2人外,其他45人已从2018年11月开始执行病事假工资标准。已全部追回多发工资5人,制定还款计划43人,共追回多发工资182418.87元。(2)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还存在“吃空饷”情形8人。目前,8人均已执行病假工资标准,追回多发工资1人,制定还款计划7人,共追回多发资金28267.4元。(3)对大安乡农技站干部吴宜畴长期“吃空饷”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追回吴宜畴长期病事假期间多领取的工资3.9万多元,拟对其党纪立案审查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农技站站长叶旦亮予以政纪立案调查;对负有领导责任及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的大安乡原党委书记龚旺春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大安乡分管农技站的副乡长郑义强、分管效能工作的组织委员吴家佺、原宣传统战委员范雪莲、县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典涛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人。(4)修订完善《寿宁县干部请销假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2018年11月以来,县效能办共对77个县直单位和14个乡镇开展效能督查,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并责令整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6.关于“2017年县委领导下基层161批次,其中有132次是陪同上级领导来寿宁开展调研、考察、慰问等活动,自己主动下基层开展信访接待、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仅29次,只占18.01%”问题。

  整改情况:(1)印发《寿宁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作风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作风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2)2018年12月7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四组反馈问题和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红脸出汗、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3)严格落实“四下基层”活动要求。2018年11—12月,县“四套班子”领导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共316.5天,平均每人11.3天;共开展信访接待68次、协调会(座谈会)157次、深入村(社区)256次、拜访项目(企业)业主96次,解决问题206件。

  27.关于“下党乡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化,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1)下党村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产生的121.23万元费用,其中55.1万元用于安征迁、苗木补偿,33.15万元用于塔吊土石方以及土地平整项目,32.98万元用于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因原址场地稳定性差、易发生地质灾害,经专家建议,下党乡决定对游客服务中心进行重新选址再建。下党乡已在原址上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并进行古村景观改造提升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工验收,造成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招投标等费用损失32.98万元。下党乡以此为鉴,组织学习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出台《下党乡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2018年10月,下党乡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脱贫故事走进“2018·北京人权论坛”,“下乡的味道”项目入选2018年全国网络扶贫优秀案例。(2)下党乡对产业扶贫、造福工程、教育扶贫等项目资金发放开展“回头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项扶贫资金均已按照相关文件发放到位。(3)健全下党乡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谈心谈话等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相关文件,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文章,开展党委书记与村支部书记普遍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到所挂村党支部上党课、“三会一课”督促检查全覆盖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因未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下党乡党委对原组织委员予以批评教育,对现任组织委员予以谈话提醒。

  28.关于“寿宁县‘两违’问题突出,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及亲属带头参与违建问题比较严重,干部群众反应强烈”问题。

  整改情况:(1)县纪委监委对参与东郊路26号违建的县住建局原主任科员何成树、审批股副股长叶朝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股股长张岩寿、鳌阳镇梅溪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童廉遇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并依法撤销不动产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原县国土局鳌阳国土所临时工范世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股原合同工吴树炀、登记股派遣工范巧玲、登记股股长黄雪琴,鳌阳镇梅溪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陈霞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人。(2)经核实,巡视指出的9.99万平方米违法建设,1.99万平方米为系统重复录入,目前已拆除待录入2.16万平方米,剩余5.84万平方米。对于未整改到位违法建筑,将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根据违法建筑产生的时间、性质等情况,实行分类处置,逐步妥善解决,积极消化存量。2018年全县拆违面积共33.17万平方米,占市下达计划数23万平方米的144.22%。(3)持续加大拆违力度,2018年11月以来,开展集中拆违19次,对县宾馆门口胜利街62-1号D101民房新增违建部分进行拆除,对朝阳新村1栋违建进行拆除,有效遏制“两违”反弹势头。(4)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制度,实行“日巡查、月上报”和“一月一督查一行动”,杜绝“两违”增量,严肃查处参与“两违”干部,形成“出土就拆、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29.关于“一些干部不愿意到工作任务较重、责任较大的县直单位和乡镇任职,主动要求到工作压力较小的群团、人大、政协机关工作或者转任非领导职务”问题。

  整改情况:(1)优先提拔重用急难险重一线干部,在新一批提任9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中,2名为工作任务较重、责任较大的县直单位科员,7名为乡镇一线干部。2017年以来提拔重用29名、宣传表扬74名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2)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对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一线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通报表扬,2018年已宣传表扬28名一线干部,推荐4名干部上报市委组织部宣传表扬。同时,着力改善乡镇工作生活条件,提高边远乡镇补贴标准,全面推进14个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3)经梳理,巡视指出的17个县直部门原行政超编31人,截止目前,已消化5个超编部门,消化超编14人,剩余12个县直部门行政超编17人,拟结合机构改革进行逐步分流消化。制定机构改革期间干部人事调整讨论评估办法,严格控制编制使用,对超编的县直单位严禁调入和配备干部,引导县直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工作。

  30.关于“村级接待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大安乡亭溪村接待费支出较大问题,拟对大安乡亭溪村党支部书记叶旺生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村委会主任叶荣灼、报账员叶荣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秀玉、叶荣汉,大安乡会代中心会计叶春芳、钟声分别予以诫勉谈话。(2)组织各乡镇对村级接待费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共清退超标准报销等费用65253.5元。对违规公务接待突出的南阳镇院洋村党支部书记周乃清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涉及其他违法问题),村委会主任陈文斌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拟对南阳镇会代中心会计范金松、时任分管会代工作的副书记何玲华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对违规公务接待的平溪镇岭根村党支部书记吴乾清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溪镇岭根村原村委会主任周俊坤,芹洋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尤溪村党支部书记吴开洪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犀溪镇西浦村党支部书记叶忠刘、村委会主任缪仕钦,清源镇韶托党支部书记许家良、村委会副主任许奶池,芹洋乡底洋村党支部书记吴如波、村委会主任胡金锋,芹洋乡九岭村党支部书记兰作勋、村委会主任朱志荣分别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6人、谈话提醒16人。(3)加强《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培训,落实乡镇会代中心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落实“零接待”制度。开展“互联网+村务公开”工作,督促各行政村及时公开村财开支情况。目前,全县共有205个村建立微信公众号,关注量27078人,自2018年10月启动以来,已发布村务村财信息1885条。(4)县农业局对村级“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已完成14个乡镇的督查并梳理问题清单。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对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宣传不到位的武曲镇武曲村党支部书记刘朝泗予以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3人。

  31.关于“部分乡镇接待费支出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人员对南阳镇、武曲镇、斜滩镇2015—2017年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查,批评教育9人。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线索及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2)开展2015—2017年公务接待费自查自纠,共退回违规接待费及差旅费14214元。(3)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诫勉等其他处理15人,通报曝光6批14起19人。(4)严格按照《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大“1+X”专项督查力度,督促即知即改。

  3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1)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上缴国库,全县84个单位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县政府办、工业园管委会、法院、公安局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6.24万元。2019年1月4日,县纪委对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龚国光予以立案审查;对1名涉嫌市管干部违纪问题移送市纪委处理;对相关乡镇的乡镇长3人进行批评教育。(2)对全县津补贴发放情况组织“回头看”。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开展特高压、电网等重点项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应清退152.6215万元,目前已清退144.6673万元,剩余7.9542万元因相关人员家庭困难等原因,分期清退到位。(3)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落实季度报告制度。县人社局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督查,对津补贴发放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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