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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22:50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4日至7月19日,省委巡视一组对海沧区委进行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一组部署要求和市委指示精神,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切实将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2018年11月9日,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深入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会有关精神,专题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018年11月12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中共海沧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全面落实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林文生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共主持召开8次区委常委会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针对巡视整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负责,抓好本级本部门的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巡视整改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承担整改监督责任,围绕整改加强督查督办。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一组巡视海沧区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围绕7个方面问题细化形成188条整改措施。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主动认领7个重要问题,带头实行“一周一主题、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查”抓整改工作进度,其他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2018年12月11日,印发《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集中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在全区范围内对整改情况进展、好的方面、尚需改进的方面进行通报。

  (四)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的过程作为自我革命、自我完善的过程。2018年12月12日,区委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针对点到的具体人和事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厘清责任,2018年6月以来处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政务立案27人。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58项工作机制,其中:党的政治建设方面18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8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11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5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7项,反腐败斗争方面8项,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1项,用长效机制巩固并拓展整改成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

  (1)关于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带头明确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廉责办发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温馨提示单》,提醒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二是针对区建设局一度发生多起案件问题开展案后整改工作,现任局长、书记卢少进同志自觉担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查摆党建工作存在问题,2018年组织全体党员集中接受警示教育16场,建章立制15项。区委于2018年6月26日—7月27日对区建设局进行常规巡察,未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区政府党组完善定期研究党的工作制度及学习制度,2018年6月以来专题研究党的工作9次,组织学习党中央的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8次。区人大党组完善学习和记录制度,专题研究党的工作9次,组织学习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党的重要法规14次。四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检查考核、谈心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2018年6月以来,共责任追究20人,其中:党纪立案4人(严重警告1人,正在审查中3人)、诫勉8人、批评教育8人。

  (2)关于贯彻中央、省委一些重要决定和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2014年“7 3”专项整治清理后新增的4名在职干部违规兼职整改落实,督促1人在国企兼职干部办理辞职手续,3名符合条件社团兼职干部补办备案手续。制定印发干部在社团兼职的审批备案工作流程,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企业兼职与取酬情况。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2013年以来180名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区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部长和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88人次未主动上交的科级以下及企事业单位干部责令限期上交集中保管;对31名经多次强调后仍未主动上交的干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进行集体约谈,严肃批评教育。2018年12月,区委组织部抽查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等12个单位管理情况,检验整治情况,强化各单位规范管理意识。三是成立清退小组,逐项明确区领导牵头整改,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402.747万元,清退领导干部兼职补贴28.28万元。

  (3)关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类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等9大类47项重点任务。二是区、街联动抓虚化弱化基层党组织集中整改,以青礁村为重点,区委书记深入青礁村与部分党员、村民座谈,了解党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反馈及青礁村未来的发展思路等。区委成立软弱涣散整顿工作指导组,由区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工作指导组下设青礁村、海沧社区、囷瑶村、古楼农场4个整顿小组,明确4名区领导挂钩联系,与部门、街道领导共同抓整顿工作。整顿期间,对青礁村颜小敏案涉案村干部颜鸣秋、颜文辉分别给予开除党籍、严重警告处分,党员颜志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加强软弱涣散村规范支部建设,2018年度4个软弱涣散村均完成四星级党组织创建。同时结合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推进,深挖细查颜小敏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进一步推进“一案三查”工作,共处理32人,其中立案20人、诫勉3人、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1人。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督促海投集团党委班子及集团班子成员、集团战略投资部、集团下属海投房地产公司等相关领导13人对照“领导班子不团结”问题以及广州清大、仁安保险项目问题,剖析产生根源,厘清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制定区属国企重组领导班子调整方案,建立工作小组,推进区属国企整合重组,建一步配强国企党委领导班子。

  2.贯彻落实中央新发展理念和省委赶超战略一度不够有力

  (4)关于忽视工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四届区委上任以来,全面加强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由区委书记任组长成立区委工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全区工业经济发展,重新树立产业立区的发展思路,提出了要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一是明确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作为重点培育的三大新兴产业,制定出台《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海沧区实施方案》,打造信息产业园和集成电路设计园,目前共引进4家制造业企业、5个工业项目,总投资超350亿元,引进设计类企业15家,聚集100余位集成电路从业人员;2018年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均实现20%以上增长。二是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关于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扶持政策,2018年向40家企业拨付了设备投资补助3465.6万元,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3批,安排科技资金7774.1万元。三是建立“政府 园区 基金公司 专家委员会”的产业发展机制,坚持“市场化 专业化”,不断提升信息产业公司、生物科技公司、新阳公司等三家平台公司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市场化、人性化的精准服务。2018年1-11月全区GDP同比增长7.6%,与全市持平。2018年工业总产值预计可达1200亿元,初步走出了“长达五年在千亿左右徘徊”的泥沼。

  (5)关于盲目追求数量增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稳增长、挤水分”齐头并进。一是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干部任前考试和区委党校课程,2018年12月组织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进行统计法规知识测试。二是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区统计局正式发文通报2013-2014年6家企业统计违法案件情况,并在区统计微信平台上公开曝光。三是加强企业统计指导,实行“五必访”机制,落实“三时工作法”,集中整改期间重点走访指导45家企业,防止企业少报、漏报、多报统计数据。11月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抽取5家新入统的工业企业,经数据比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均在合理误差范围内。

  (6)关于热衷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在城市建设中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民生补短板工作作为2019年基建计划重中之重,对存在违背城市发展规律、超出地方财力、违规举债等问题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进行梳理。二是针对信息化馆“三无工程”的问题,按规定于2018年12月21日对信息化馆项目进行了罚没,并对业主单位处予罚款998638元,交由区财政局资产管理中心接收,其功能初步确定调整为工业产品展示中心。针对区审计局专项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指导督促海投集团纪委开展调查。三是针对海沧湾公园“节点7”改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了解该项目系根据时任区委主要领导指示和区政府专题会会议精神,进行选址、建设、改造提升、整体搬迁以及搬迁后的复绿建设等工作。区委、区政府就此事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反省,重新修订议事规则,今后在项目的策划、建设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可行性、科学性研究分析,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关于推动社会事业补短板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进学校基建项目建设,2018年度完成投资8.2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9个项目已于2018年底前建成投用,新增学位4500个;目前正在加快推进21个项目建设、2.2万个学位;谋划12个项目、1.3万个学位。二是着力挖潜扩容,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进行改造扩充新增一批学位,2018年招生人数同比增加434人,2019年可新增学位约为950个。目前在校生中51.65%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产业人才子女。三是根据此前积分入学家长的诉求和厦门市落户政策调整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细则和招生政策优化工作,提前做好2019年户籍招生数据摸底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需求摸底,统筹做好2019年招生前期工作。

  针对嵩屿、新阳街道两个街道外来工的子女适龄儿童入学问题。一是加快建成一批学校基建项目,嵩屿街道4个项目建成投用,新增幼儿园学位720个、义务教育学位1200个;新阳街道1个项目建成投用,新增幼儿园学位360个。二是通过扩班和增加班生额、统筹部分随迁子女到海沧、东孚街道片区就学以及向民办校购买学位等措施,新增学位1051个,其中:嵩屿街道582个、新阳街道469个。2018年秋季,嵩屿、新阳街道两个街道外来工的子女入学率分别达51%和58%。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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