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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5:57:19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7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巡视一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客观准确、全面深刻、事例具体,充分反映了省委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和全面把握。厅党组书记、厅长余军代表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党组迅速贯彻落实,担当责任,传导压力,带动全厅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做到真改实改。

  (一)强化学习,增强政治自觉。一是深入学习。厅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巡办游美萍主任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坚定决心、贯穿其中的鲜明导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强化认识。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引导和带动全厅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充分认识开展巡视是对我厅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落实巡视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三是增强自觉。厅党组和全厅党员干部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具体体现,使整改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一是领导小组统筹抓。厅党组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厅党组立即成立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余军担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厅长和驻厅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厅领导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视整改的相关工作。二是党组领导亲自抓。厅党组书记、厅长余军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10次党组会议、6次党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会议,1次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带动、督促全厅各级党组织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余军厅长承担了36个问题整改任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整改办主任、副厅长林贻武先后9次主持召开整改办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驻厅纪检组许发荣组长专题研究协调线索查核和问责建议。其他班子成员和厅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分别召开责任事项整改推进会,协调督促解决分管处室、单位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落实责任具体抓。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起本处室、单位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处室、单位“一把手”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扛起责任,坚持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落实,扎实有力推进。一是认真梳理列清单。针对巡视反馈7个方面48个问题,厅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认真分析梳理,及时制定下发巡视反馈问题的任务分解和问题整改2个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二是深入查摆促整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会,结合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查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进整改。三是加大力度解难题。针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疑难的问题,加大攻坚克难的力度,坚持集中“把脉会诊”,找准突破口,专门成立了厅房产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亲自协调督促落实,确保不留死角。四是区分情况全面改。坚持马上就办、雷厉风行,在巡视期间就对党组织设置、领导干部违规社团兼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违规自设发放理发补贴等5个问题进行边巡边改。巡视反馈后,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细化进度要求,滚动更新情况,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0项,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

  四是强化保障,确保落地见效。重点建立四个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制定《中共福建省财政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整改工作,集中整改阶段,每两周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每两个月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制度机制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二是责任落实机制。厅党组带头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余军坚持亲自抓、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厅领导对分工负责的整改事项严格要求,加强督促。机关各处室(单位)按照整改分工,加强协作,狠抓落实。三是工作推进机制。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厅纪检组、监督局、预算处等处室得力人员,建立工作专班,成立材料、协调、督察3个组。期间,整改办聚焦整改方案,认真制定“一表”(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和“一单”(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强化整改调度,逐条整改“销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四是督促检查机制。领导小组组长余军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过程中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人事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整改办加强巡视整改督促检查,针对进度偏慢的处室(单位),督察组发出提醒催办单7份、开展约谈2次。整改办编印《巡视整改工作周报》8期,让全厅党员干部了解巡视整改情况,更加关心、关注巡视整改,监督和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还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厅党组《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八条措施》,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得到迅速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福建省财政厅进一步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具体措施》,从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省领导和厅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等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我厅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制度,及时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重要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厅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第一时间内传达贯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推出《习近平讲话在财政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围绕总书记讲话我省财政干部结合实际谈体会》系列报道;及时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有关要求。针对“首个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以及“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等国家和省委决策做出及时性的系列报道。围绕“省级机构改革”“民营企业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推出针对性报道。

  (2)关于“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规矩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党对财政的领导,践行“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厅领导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导、督促各支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二是对近三年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存在分工不明确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研究提出明确分工、完善制度等整改办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立即修订2014年《福建省财政厅工作规则》,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对财政的领导、执行党的政治规矩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在集中整改期间,明确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定位分工,将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事项、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提交厅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

  (3)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一些重要规定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边巡边改要求,2018年9月30日,已将厅属经营性资产处置方案(不含自收自支单位资产)上报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待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后,积极配合做好脱钩划转移交工作,做到应交尽交,不留死角。二是坚决完成自设发放理发补贴整改工作,厅党组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理发补贴退款作为边巡边改事项,完成退缴90.45万元。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凡召开的三、四类会议严格按批准的会期和规定标准编制会议费预算,杜绝超会期、超预算办会。

  (4)关于“党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集中整改期间已将近期发生的重大资产处置、大额信息技术服务购买、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等事项先行纳入“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并分别提交厅党组会集体研究。二是提请党组审议《福建省财政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财政资金分配安排、大额资金建设工程、货物采购、服务购买等事项全部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并明确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决策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具体条款,切实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关于“向省委、省政府出谋献策还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站位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做好年度财政调研课题的筹划、组织和落实,2018年共安排33个重点课题,目前都已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和财税改革重点难点,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供领导参阅,主动服务领导决策,共编发《财政调研参考》12期;组织报送的《打造扶贫资金安全高效快车道》被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和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肖捷批示,该机制作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重要抓手,已被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组织报送的《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作》被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该机制作为源头防腐重要创新措施,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和直接指导。三是结合制定《福建省财政厅进一步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具体措施》,要求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站位,做好调研选题,厅领导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将开展调研情况列入年度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并对厅领导调研时间、路线、成果和作风等方面作出规定。

  (2)关于“推行财政预决算公开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压实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夯实预决算基础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印发《关于修订预决算公开模版的通知》,统一预决算公开口径和公开格式,提高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召开部门决算批复及公开协调会,明确职责分工、流程要求等。三是落实公开工作,省级政府预算公开内容涵盖全口径预算,除涉密部门外,281家省级党委及政府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省8707个市县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实现了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制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统计报告制度;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门决算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将决算公开工作纳入决算管理工作考核。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本级各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进行逐个排查;对各市、县(区)的财政决算公开情况逐个核查。根据2018年11月财政部最新发布的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情况,福建省已位居全国第4位,比上年上升30个位次。

  (3)关于“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医疗卫生等十个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课题研究工作,2018年12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我厅代拟的《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闽政办〔2018〕95号),为全国第10个出台实施的省份。二是出台了外交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督促省卫健委等牵头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操作方案。结合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支出基数划转、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方式调整、省级财政事权事项的资金测算和政策落实等工作。同时,督促省级有关部门落实牵头责任,积极跟踪中央分领域改革进展,及时向中央提出政策建议。三是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相关税收收入分配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今后新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相关设区市应综合考虑本地实际情况,规范理顺相关收入在沿线县(市、区)的划分方式和比例,对财政相对困难的县(市、区),视情况适当倾斜,确保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4)关于“财政监管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财政部对接,完善省级67个大专项有关数据,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按照省纪委要求,在外网平台增加14项惠民资金,目前已完成与财政部监控平台的对接,正在推进惠民资金上线。二是修订完善了《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关于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福建省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人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多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采取通报约谈或清算扣回等措施督促各市县财政和省级主管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印发了《关于盘活省级部门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组织省级部门做好2017年度财政存量资金的清收和安排使用工作;完善和落实省对市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办法,细化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考核内容。收回连城一家企业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蕉城区2014年度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补助资金。四是下发通知,要求省直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各支出处结合业务实际,相应地开展自查梳理,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五是对省科协、省社会主义学院等3家单位开展了“1 X”检查;对9个县(市、区)的重大科技专项等7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8个县(市、区)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处理决定,要求限时整改。六是草拟了我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近期将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印发;建立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制度和分类台账报送制度,组织各地填报“一县一表”工作台账;强化债务风险预警提示通报,组织对2018年各地债务风险情况进行测算;组织对部分地区开展债务风险防控督导和债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问题整改。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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