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中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15:47  来源: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20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学院党委立即在党委(扩大)会上进一步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六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和有关讲话精神,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会议指出巡视反馈意见抓得准、看得深,全院上下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对待,强调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检验对党是否忠诚、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促进学院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随后也相应开展了学习。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学院党委于11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决定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四个系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下设协调督办组、对外联络组和文字材料组。当日还印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党委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挂钩联系所分管基层党组织、部门的巡视整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组织、部门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

  (三)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学院党委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于11月16日签收了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学院党委在整理院内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提交的巡视整改计划,并征求省纪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组”)意见的基础上于11月20日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为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和具体责任部门,学院党委根据《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于12月6日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125条具体整改措施。党委书记牵头负责其中17个问题62条措施的整改。

  (四)强力推进工作,督导任务落实

  集中整改期间,党委围绕巡视整改工作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7次党委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全体会议、编辑了7期工作简报,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在每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并部署下阶段整改任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涉及其个人问题的整改,经常过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亲自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办公室主要工作人员临时召开协调会9次,对整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帮助有关部门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整改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实,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及时报告落实整改情况。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意识淡薄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建和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不了解的问题。巡视反馈以来,学院党委将学习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组织集体学习4次,制定了《巡视整改学习清单》,对集中整改期间的学习任务做出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内容,并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开展了一次学习讨论。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党委部署同步组织党员进行学习。

  针对“聘任非党员教师兼任党委工作部工作”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将在党委工作部兼任行政工作的非党员教师调整到公共基础课教育部行政秘书岗位。

  针对“学院大多数党员未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巡视以来,党员均能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每个党支部按月完成党费收缴工作。

  针对“学院有6个党支部未召开过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了边巡边改。经核实,2018年所有党支部均已召开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因2017年以前学院基本未专门部署和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工作,经征求驻厅纪检组意见,于2018年12月27日对时任党委工作部部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党委工作部做出书面检查。12月26日,学院党委部署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针对“2016年以来,党委会没有研究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问题。2016年以来,学院党委以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部署和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所以党委会纪要没有这些记录。巡视整改以来,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2018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并在此基础上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了2018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根据驻厅纪检组意见,学院党委就此问题向省体育局党组做了书面检查,并将书面检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今后学院党委将不仅以召开工作会议、下发工作计划等形式部署这些工作,每年还要召开党委会予以专题研究。

  针对原党总支书记配备的问题。2017年1月学院党委已为运动系、社会体育系、体育管理系、体育保健系重新配齐党总支书记,原党总支书记均已调整到其他岗位。目前四系书记均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党总支书记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针对所有系党总支均未配备纪检委员、专职组织员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巡视期间,各系党总支通过增补委员均配备了1名纪检委员,学院党委为每个系确定了1名组织员。2018年12月7日,学院纪委对全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明确了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针对“学院党委、个别系党支部未及时换届”的问题。关于学院党委换届问题,巡视期间经学院党委申请、省体育局党组批准,换届时间延至2019年3月。关于个别系党支部未及时换届问题,有关党支部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按规定程序完成换届。

  针对“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自行换届”的问题。经核实,2015年以来所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均在获得学院党委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换届,不存在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自行换届的情况。但是,2015和2016年学院党委仅在党委会上同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申请,会后未向有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专门下发同意换届选举的书面批复。对此,经征求驻厅纪检组意见,于2018年12月27日对时任党委工作部部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党委工作部做出书面检查。

  3.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针对2016、2018年度学院预算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经核实,2017年9月20日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了2018年度预算(详见学院党委会纪要〔2017〕5号)。2016年度预算于2015年9月28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但由于原党委书记临近退休,没有安排上党委会研究审议。2018年12月13日学院召开党委会,经研究补充通过了该年度经费预算。

  针对“教辅材料、食堂食材大宗采购等重要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教材教辅、食堂食材大宗采购列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自2019年起,学院将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教材教辅、食堂食材大宗采购等重要事项的议事程序。

  4.关于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不够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未就工作情况汇报中涉及体育局的有关内容征求省体育局党组意见”的问题。巡视以来,学院党委加强了与省体育局的沟通,以口头汇报、书面请示等方式主动向省体育局党组报告办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学院未向省体育局党组汇报参评省级文明校园落选以及学院绩效工资方案未报体育局党组研究批准的问题。2018年12月18日,学院党委向省体育局党组提交了《关于向省体育局上报学院重大事项的报告》,详细报告了学院参评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落选情况和绩效工资方案,并将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今后,学院党委对于重大事项将主动向省体育局党组提出请示或报告。

  5.关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问题

  2018年7月学院党委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时,将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明确写入议事规则。2018年12月13日,学院在召开党委会时,会前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未按要求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问题

  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学院四次党委会均没有专题研究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问题。十九大以来,学院党委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4次部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事宜。2018年12月13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对2019年上半年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党支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部署。今后,对于理论学习,不仅要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部署,还要在党委会上做出安排。

  针对2017年11月3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中只有标题,没有具体的学习内容”的问题。学院党委工作部门已对中心组的学习记录进行自查,并批评提醒记录人今后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针对中心组学习“没有党委成员发言讨论”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党委成员发言讨论作为中心组学习的规定动作。12月17日,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开展学习讨论,各党总支、党支部同步组织学习讨论。

  7.关于传达学习没有实现全覆盖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在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主要围绕学院领导干部进行”的问题。2018年1月以来,学院党委要求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少于2次。2018年11月,学院面向科级干部和普通党员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

  针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深入到学院机关支部及各系总支开展宣讲”的问题。巡视期间已进行边巡边改,班子成员当时已在所在支部或分管部门上了党课。2018年12月学院党委修订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

  针对“宣讲方式以单纯传达学习为主,没有结合学院特色和师生实际情况进行宣讲”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要求结合学院特色和师生实际情况开展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宣讲。

  8.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措施不实的问题

  针对一些党总支(支部)没有开展广泛的学习讨论,在贯彻落实中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的问题。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于2018年12月10日前开展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针对“学院制定出台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缺乏细化措施”的问题。2018年12月上旬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开展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自查,推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

  针对“抓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制度。关于教师“塌课”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召开党委会对存在塌课的教师做出通报批评等处理。各系部于12月10日前再次组织教师学习了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今后,将持续开展教学督导,开展每日巡课,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师上课状况进行监督。关于教师兼职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对校外兼职教职工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在社团担任领导职务的10名教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18年9月补办了审批手续;对在企业兼职的11名教职工,12月13日党委会已研究批准,并于12月25日将其中2名副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文上报省体育局审批。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2018年12月5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针对学院党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相关议题的问题。2018年学院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更严更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学院党建工作计划中;4月下旬,学院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部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9月,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宗教聚会点排查摸底和师生宗教信仰情况调查;10月,对院内各部门新媒体进行普查和登记,明确新媒体主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干部考核和执纪监督范围。从2019年开始,学院党委每年将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针对“没有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题督查、分析研判、报告通报”的问题。2018年6月下旬,学院党委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结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2018年学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会。8月上旬,学院党委分别向省体育局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报送了2018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11月中下旬,学院党委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撰写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并上报省体育局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

  根据驻厅纪检组意见,对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学院党委于2018年12月20日向省体育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将书面检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