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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15:47  来源: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9.关于“两个责任”不清的问题

  2018年3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党委委员、副院长在领导班子原有分工的基础上增加对党委工作部、监察审计处、工会等三个部门工作的分工联系,党委书记不再负责联系党委工作部、监察审计处工作。

  30.关于压力传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针对学院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问题。学院党委虽未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每年3月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并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巡视整改期间,学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后,学院党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专题会议定期进行研究。

  针对对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够到位的问题。巡视期间及巡视整改期间,学院党委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开展了2018年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分别召开了2018年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11月30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论述,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今后,将坚持每年3月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召开上、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

  31.关于监督责任弱化的问题

  针对纪委“三转”要求不到位、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不明确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了学院纪委和监察审计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纪委的主责主业。

  针对学院纪委书记空缺的问题。已于12月10日将该情况请示省体育局党组,提请省体育局党组协助解决。省体育局党组已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备案,待人事冻结后,将立即启动配备手续。

  针对党总支、党支部未配备纪检委员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巡视期间所有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均已增补了纪检委员。

  32.关于纪检监察职能虚化的问题

  针对一起违纪案件处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11月下旬已将该违纪事件的过程性材料补充到位。今后,将进一步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针对监察审计处未自行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从2019年起,每年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学院进行审计。

  33.关于抓纪律教育不实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12月17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党支部重温了《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同时举一反三,党委书记于12月27日对学院党委委员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纪检监察干部就加强理论学习开展了提醒谈话。2019年上半年将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4.关于抓制度执行宽松软的问题

  针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学院于2018年12月14日印发《进一步规范学院公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文办理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针对违规将教练员伙食费发放给个人的问题,自2016年11月开始,学院已经将教练员伙食费全部退还给省体育局财务核算中心,之后不存在将伙食费发放给教练员个人的情况。对于2016年10月之前已发放的伙食费,学院党委于2018年12月25日向省体育局党组提出了协调处理退伙事宜的请示。

  针对日常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巡视结束后,学院于2018年9月制定出台《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对行政人员和双肩挑教师实行面部识别考勤。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再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教职工考勤、外出等规章制度。12月29日,学院下发《关于考勤信息报送工作通知》,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部门坚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严格部门日常考勤,严格按实际出勤情况统计考勤,如实做好每月部门考勤登记工作。

  针对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2018年7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已对病事假累计天数超过6个月以上的4位教职工按照制度要求相应扣减绩效工资。

  针对教师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巡视之前,学院制定出台了《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对教师兼职进行规范。

  各系部于12月10日前再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教师兼职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师德教育、考核和监督制度。今后,将持续开展教学督导,开展每日巡课,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师上课状况进行监督。

  35.关于抓日常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2018年7月初,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教职工层层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近期待省体育局党组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后,将立即制定出台学院廉政谈话制度,推动廉政谈话规范化、常态化。

  36.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违规将教练员伙食费发放给个人的问题。根据省体育局要求,学院长期承担院内六个运动管理中心的膳食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将教练员伙食费发放给各中心教练员个人。学院多年来一直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多次向省体育局请示,建议停止发放。经2016年10月省体育局批复,自2016年11月开始,学院将各中心所有教练员伙食费全部退回省体育局核算中心账户,不再向教练员个人发放伙食费。为解决巡视反馈的问题,2018年12月25日学院党委向省体育局党组报送请示,请省体育局协调处理2013-2016年10月期间由学院发放给各中心教练员个人伙食费的退伙事宜。省体育局党组于2019年1月8日经研究决定,按照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纪要〔2018〕16号执行,对该期间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伙食费不予清退。

  针对在运动员伙食费中违规列支教职工餐费补贴的问题。经核查,从运动员伙食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补贴实际截至2018年3月,自2018年4月起教职工伙食补贴由学院行政账户转入,未从运动员伙食费中支付。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由财务核算中心从学院行政账户中划拨2014-2018年3月期间教职工午餐补贴共312.55万元还给运动员食堂账户。

  12月20日,学院将此问题详细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37.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违规将校内车位对外招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对此问题,学院党委于12月20日向省体育局党组上报《关于报送学院停车位招投标及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详实汇报了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等情况,并说明转租的室内田径馆地下停车场归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管理、学院从未参与该停车场管理的事实。2018年10月9日,学院向承包人发出《关于终止大院范围内〈租赁服务合同书〉的函》,通知承包人将于2019年1月25日终止大院范围内的租赁服务合同关系。同时,已将此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针对承包人将部分停车场违规转租他人的问题。因2011年7月12日福建省体育局党组会议已明确新建成的省综合室内田径馆(含地下室)归属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因此,学院从未对室内田径馆进行管理。对于承包人将室内田径馆转租他人一事,学院并不知情,也未参与管理。

  38.关于教材教辅采购未经党委会研究和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针对“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根据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闽体职院党〔2013〕17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总额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之规定,学院教材教辅采购从2013至2017年间每次所采购金额均未达到50万元,因此未上党委会研究。

  针对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自学院成立以来,教材采购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并一直延续原省体校中职中专教材采购的做法,委托一家教材供应商提供供应服务。考虑到学院教材采购量少、金额小但需求的体育类教材品种多,曾有同类院校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此类教材但出现了流标现象,造成无法如期发放教材,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而新华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国企图书供应商,专门从事大专院校的教材征订业务,能向学院供应齐全的高职教材,所以教材一直由该公司负责供应。此外,学院采购教材不属于财政性资金采购,而使用学生代办资金(学生书本费)支出,所以教务部门没有提出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针对教材折扣较低的问题。由于一般图书商业性强、发行量大,因此折扣较多,而教材专门为学校学生使用,专业性、学术性强,因此折扣相对较少。

  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教材采购列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自2019年开始,教材教辅征订将实行政府采购。

  39.关于食堂原材料采购供货商指定具有随意性的问题

  针对“食堂原材料采购每年总额上千万元,除牛羊猪肉由体育局统一招标外,其余均未通过学院党委会研究”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食堂原材料大宗采购列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同时决定,2018年食堂食材15家供应商合同到期后,2019年起根据程序择优选定13家食堂食材供应商,并责成后勤处及时将省体育局确定的牛、羊肉采购招标的相关过程性资料补充完整。

  40.关于小型基建工程存在拆标以规避上级监管之嫌的问题

  经核查,学院排球馆屋面防水补漏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篮球馆屋面防水补漏工程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两个工程项目邀标时间相隔4个月且并不在同一栋大楼。为进一步加强小型基建工程监管,责成后勤处在《学院小型基建和维修工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招标过程。一是加强资质审查,要求投标公司提供法律声明,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二是增加竞标商家数量,每次小型工程竞标商家必须在3家以上;三是完善评标办法,要求在资格审查过关且具有施工资质的供应商中,采取两轮抽签的方式,尽量避免各类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41.关于与教学点合作办学权责不明的问题

  针对学院与各教学点长期未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问题。12月初,运动系与未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的1个教学点签订了协议,至此学院已与6个教学点全部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针对对合作办学的办学情况无考核和奖罚办法的问题。自2019年开始,学院每学年将对各教学点开展教学评估工作,严格督查评估各教学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教学质量,并形成评估意见以促进各教学点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

  42.关于班子内部沟通不畅、向上汇报、向下征求意见不够充分,人事调整、重大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等问题,在群众中仍有反映的问题

  2018年11月14日,学院党委按要求向省委巡视办提交了《中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说明》。集中整改期间,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党委通过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向广大党员、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向省体育局党组主动汇报了绩效工资方案、参评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落榜等重大事项;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将教材教辅采购、食堂食材大宗采购等作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开设了网上信箱,以方便师生提出意见和建议。

  今后,学院党委将完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将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对于有关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学院党委将积极主动地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进行请示、沟通或汇报,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按章办事的意识和准确把握政策的能力;加强效能督查,要求各职能部门将学院的各种文件或征求意见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同时要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人事政策的宣传,妥善处理好人事工作保密和公开之间的关系,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充分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更严谨细致地做好人事调整工作,使党委在人事工作中发挥领导和决策作用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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