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中共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15:47  来源: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学院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岗位空缺较多与编外人员招聘过多并存的问题

  针对“学院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该问题一定程度上归因于2018年省体育局主要领导调整及省级机构改革人事冻结。2018年11月下旬以来,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中层干部开展了调查摸底,在对干部队伍结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干部选任工作建议初稿。目前已拟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待中组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发后,学院党委将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针对“编外人员招聘过多”的问题。原因在于:学院大院内的六个运动管理中心原隶属于学院,在2011年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中分离出去,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而当时为这六个运动管理中心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近200名编外人员却留由学院管理。2018年7月下旬,学院党委在研究编外用工情况时,要求按照每年核减不少于10%的比例,三年内将编外人员数量控制在130人以内。9月初,印发了《关于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清退编外人员的通知》。截止12月19日,编外人员127人,非全日制用工44人,合计171人;与2018年1月相比,编外人员已减少29人,减少比例为14.5%。目前合同制聘用人员已按计划完成2018年度核减目标,非全日制卫生工将按照保洁服务外包的思路逐步完成清理。12月20日,学院党委已将编外用工及清理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11.关于研究人事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针对干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2018年12月13日,学院在召开党委会时,会前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待中组部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发后,学院党委将及时出台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程序。

  针对“部分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的问题。2018年12月中旬,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对中层干部轮岗意向进行了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干部选任配备建议并报学院领导。此外,学院还针对《省体育局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学院领导及各部门意见。

  针对研究人事议题的党委会记录不够规范、《纪实表》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12月上旬,将2015年以来的《纪实表》对照干部选任各项原始材料、党委会记录逐一进行核查,并重新整改规范。12月27日,就此问题,对组织人事处处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12.关于执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兼职取酬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巡视之前,学院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39号)、《组工通讯》2016年第33期《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等有关规定,经请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对教职工兼职进行规范。针对该问题,学院已于巡视期间对校外兼职教职工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在社团担任领导职务的10名教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18年9月补办了审批手续。9月,学院开展教职工在企业兼职情况的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对在企业兼职的11名教职工于2018年12月13日经党委会研究批准,其中2名副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省体育局审批。12月18日,学院党委将该问题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13.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够到位的问题

  截止2018年12月20日,已完成所有在编人员档案核查工作。其中按照省体育局要求,对未开展过专项档案审核的119名科级及以下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项档案审核初核;对2015年8月已开展过专项档案审核的32人进行了“回头看”。已完成对进档材料不严格问题的自查,对缺漏档案进行了全面登记,对已收集档案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完善。

  就此问题,12月26日,对档案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12月27日,对组织人事处处长进行提醒谈话。

  14.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系党总支印章不规范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重新刻制了四个系党总支印章。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2018年4月下旬学院党委工作部门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指导党支部规范做好工作记录。巡视期间开展了边巡边改,组织所有党支部对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的工作记录开展了自查,对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等问题予以纠正。2018年12月20日面向党务干部举办了党建专题培训,在培训中对规范会议记录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党费计算有误的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边巡边改,按照标准重新计算所有党员的党费,并将党费补缴到位,补缴金额为4433.6元。

  为加强师生党支部建设,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学院党委班子每位成员联系一个师生党支部,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

  15.关于部分支部会议与业务会议混同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于2018年12月10日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支部工作规则,带领广大党员明确党支部的职责。12月28日,学院党委对涉及问题的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1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学院近年来发展的党员的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整改。二是在党务干部党建专题培训中专门安排了发展党员方面的讲座内容。三是举一反三,于2018年12月27日对所有党支部书记就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党委会审批41人次入党时未逐个审议和表决”的问题。一方面,学院党委班子在12月13日召开的党委会上进一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另一方面,于12月27日对时任党委工作部部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有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讨论不充分”的问题。12月28日,对发展党员讨论不充分的财务核算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部分党员入党积极分考察表中无党支部意见和公示情况”的问题。12月26-27日,对出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栏均为空白的后勤处党支部和学生工作处党支部的时任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2019年开始,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对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不正确和过时表述。

  17.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淡薄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缺乏相互批评的党支部均已再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互评,补充了党员之间的互评意见。2018年12月26日,学院党委部署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对会前、会中和会后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18.关于学院党委领导、支部书记未落实党课制度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巡视期间进行边巡边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于2018年6月陆续在所在支部上了一堂党课。12月13日学院党委修订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10月-12月期间,学院所有处级党员干部结合“大宣讲”安排又在所在支部上一堂专题党课。今后,学院党委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19.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缺失的问题

  针对2015年以来学院部分处级干部及所有科级干部没参加过党建方面的集中培训的问题。2018年12月20日邀请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团长面向党务干部(含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各系组织员、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开展了党建专题培训。今后,每年将为所有党务干部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

  针对“学院党校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12月13日党委会经研究,为学院党校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

  针对“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未达24学时,预备党员没有集中培训”的问题。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出台了《业余党校培训管理办法》,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20.关于党内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效果一般的问题

  针对该项问题,2018年12月上旬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工作记录自查,纠正记录不规范、记录要素不全等问题。12月20日在党务干部党建专题培训讲座上对规范会议记录提出明确要求。从2019年开始,学院党委将定期对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学习情况和工作记录进行检查;2019年上半年,将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新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1.关于学院领导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该问题已于2017年下半年省审计厅审计学院原党委书记、原院长期间进行立行立改。2017年10 月,学院图书馆已将书籍入库,列入固定资产核算;运动服装、鞋已由学院运动系网球实训实习基地确认作为易耗品入库处理。为彻底整改该项问题,涉及的相关院领导已于2018年12月将当时报销的运动服装、鞋购置费4070元及购书费625元全额退回学院账户。12月20日,学院党委将此问题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22.关于学院领导在学院内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中领取津贴补贴的问题

  省工改办于2015年核定了学院绩效工资总量,但学院从2017年才正式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学院在2015-2016年发放给班子成员的各类津补贴均没有超过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经学院财务核算中心核查,2014-2016年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已领取的加班费、劳务费、误餐费等津补贴合计13.438万元,省委巡视之前班子成员共已退回其中部分津补贴3.168万元,还需退回津补贴10.27万元。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经研究决定,要求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含已退休的两位院领导)将津补贴退回学院。截至12月20日,班子成员已将津补贴10.27万元全数退回学院账户。12月20日,学院党委将此问题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

  23.关于工会违规以现金和购物卡形式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

  经核实, 2014-2015年工会报销超市购物卡用于发放妇女用品、采用现金发放教职工生日蛋糕福利系由学院原工会主席签字同意,随后工会未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因原工会主席已于2016年退休,于2019年1月7日对工会专职副主席彭金保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于问题所涉的费用,工会已将在职人员及编内退休人员236人所领取的金额48250元全数收回。

  24.关于在运动员食堂接待中隐瞒接待费支出的问题

  原办公室主任因患癌症自2014年10月离岗治疗、休养,新办公室主任于2016年1月到任,这期间包含公务接待在内的办公室管理职能弱化。原食堂管理员退休返聘至2014年初,2014年上半年食堂新老管理员之间存在工作交接问题,办事制度及程序不够规范。关于海鲜菜品接待,当时未有严格的接待手续,因此对具体接待对象没有详尽记录。据食堂工作人员回忆,期间有国家田径队、安徽体职院、北京体育大学等单位到访我院。关于五粮液白酒,在2014年初食堂新管理员接管食堂前,食堂已有6瓶五粮液酒和18瓶五粮液特供酒。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学院食堂接待消费五粮液特供酒8瓶:其中,2015年2月18日出仓4瓶五粮液特供酒,用于承办省体育局交办的各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教练员的“除夕迎春大聚餐”公开餐饮所用;2014年11月4日和2015年1月30日各出仓2瓶五粮液特供酒(2015年1月30日的接待消费还有上述1月29日采购的海鲜菜品),因当时未有严格的接待手续,对具体接待对象没有详尽记录。据食堂工作人员回忆,期间有国家田径队、安徽体职院、北京体育大学等单位到访我院。目前仓库账目显示库存尚有6瓶五粮液酒和10瓶五粮液特供酒。

  经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当天将库存的6瓶五粮液酒和10瓶五粮液特供酒就地封存,并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务接待,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019年1月7日,对膳食科科长黄鞠明进行了诫勉谈话。学院党委已将该问题的详细情况报驻厅纪检组。

  25.关于违规支付学院及体育局系统干部职工住户的物业费的问题

  巡视反馈问题所指的干部职工住宅区共有12幢房434户,其中我院干部职工住户仅45户,其余大多为省体育局系统其他单位干部职工住户。巡视之前,学院根据省审计厅对原党委书记、原院长的审计反馈意见,于2018年4月启动物业费补缴工作,5月下旬向大院住宅区住户发出催缴物业费公告,要求全体住户补缴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的物业费。

  由于物业费补缴工作涉及省体育局系统各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非学院一家单位力所能及,因此学院党委于2018年4月25日、5月21日先后两次向省体育局党组报送《关于提请解决学院审计相关问题的请示》和《关于解决学院大院范围内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请示》,提请省体育局牵头协调补缴事宜。因省体育局系统其他单位职工住户缴费情况不佳,学院党委于7月24日向省体育局党组提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院物业管理问题整改工作的请示》,提请省体育局牵头协调局系统其他单位尽快做好补缴物业费事宜。截至12月31日,我院45户职工住户中已有44户补缴了物业费,仅差1户未交(该业主89岁,系离休干部),补缴总金额为120089元;局下属系统其他单位26户职工住户补缴62167元,14户社会住户补缴34697元,合计补缴216953元。巡视整改期间,学院党委于12月10日再次就补缴事宜请示省体育局党组,提交了《关于提请局党组进一步协调解决学院巡视整改相关问题的请示》,请省体育局党组协调尽快完成费用追缴工作。12月11日,学院党委收到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的电话回复,要求学院提交未缴交物业费人员名单,由局里协助统一追缴。12月17日,学院向省体育局提交《关于学院家属区物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提供了学院住宅区物业费收缴情况统计及详细名单。12月20日,学院已将该情况报送驻厅纪检组。2019年1月8日,省体育局召开党组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体制内干部职工住户的费用追缴工作;对于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住户,将依法依规进行追缴。

  26.关于无政策依据收取社会培训基地指导费的问题

  经进一步核查,2014-2016年度学院向我省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收取15%的指导费用共计718677元。2018年12月13日学院党委研究,要求将2014-2016年已收取的15%指导费退回有关培训基地。截至2019年1月7日,已退回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7个培训基地306220元,占总退费金额的43%。对尚未办理退费的其余培训基地已书面发函,告知其协助学院做好相关接收退费的手续。退费工作计划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

  27.关于车辆管理随意混乱的问题

  2016年9月,学院对原有的《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出台《车辆派遣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车辆在派车、定点停放、加油、维修等各环节的管理。2016年12月,为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推动节能减排,学院出台《车辆管理补充规定》,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按月登记车辆使用及运行情况,将台账和油费报销相结合,严格油费审核,并以车辆为单位随附该车当月派车记录单。自2017年7月起,学院对全部公务车取消现金加油,实行加油卡加油。2018年6月,根据边巡边改要求,学院开始根据车辆里程表数据,每月拍照对比,精确统计单车月行驶公里数。

  28.关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异常的问题

  学院原办公室主任因患癌症自2014年10月离岗治疗、休养,现任办公室主任于2016年1月到任。这期间办公室管理职能特别是车辆管理弱化。2016年前,学院车队在公车的使用、加油、维修和管理方面未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车辆加油费及里程数的登记未严格检查、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数由驾驶员自行申报登记,驾驶员对于短途里程因嫌麻烦而未报里程数的现象时有发生,车队管理人员没有核对车辆里程表,从而导致登记的里程数比实际里程数偏少,最终造成巡视组做出加油费偏高的结论。

  针对多部院领导专用车辆、行政用车加油费、维修费偏高,行驶里程数大的问题。(1)闽K11768、闽K15137、闽K11881为学院领导专用车辆。2014年省纪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在检查公务车辆管理情况时,允许大院内有关单位的公务车辆在工作日期间不入库,周末入库。该三辆车工作日一般停放在驾驶员居住地,周末入库。使用专车的院领导有的居住地离学院较远,闽K11881驾驶员居住地(住金山)离学院也较远,该车日接送领导上下班一般为四趟。学院共有6个教学点分布于泉州、漳州、三明等地,该三辆车经常往返于教学点开展招生和指导工作。每逢学院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如负责全国首届青运会各地体育局局长接待、承办全国首届体育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该三辆车也用于接待客人。(2)闽K16659、闽K08173为学院行政用车,其中闽K16659系商务车。2013-2016年期间,学院的学生规模从1000人多人逐年递增至2200余人,该两辆车除满足学院师生用车外,还承担大院内6个运动管理中心运动队的转训、参赛、训练保障等任务,经常往返机场等地接送运动员。(3)闽K11768、闽K08173、闽K15137、闽K11881、闽K16659车辆使用率高,均存在车况不良的情况,在2013-2016年期间都曾有过大修。(4)闽K16659购置于2004年,车龄长,平时承担接送任务重,耗油量大。关于该车百公里耗油45升,经咨询当事人,系该驾驶员在车辆出行任务后未如实登记里程数所致。

  针对闽K1188l小轿车2013—2017年行驶里程过多、维保费过高的问题。闽K11881系2008年购置,为学院原党委书记用车,2012年原党委书记调往省体育局任副局长后,该车调往省体育局使用,2013年归还学院时车况较差,因此进行了2次大保养,金额为38324元。该车归还后作为院长用车,2013-2016年间经常往返全省各地市教学点,长途任务繁重,为保证车况良好,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针对闽K11881在2016年1月26日单次加油74.9升,明显超过油箱70升容量的问题。闽K11881和闽K16659的驾驶员均确认:闽K11881驾驶员于2016年1月26日借用闽K16659车辆出差,当日为闽K16659车辆加油(该车油箱容量为94升),但因当时未实行油卡加油制,均使用现金加油,为方便财务报账,驾驶员便将加油记录登记在闽K11881车辆名下。

  2016年11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已将失职的车辆调度员调离车辆管理岗位。近一年来,结合公务车辆改革,已对原闽K11768、闽K08173、闽K15137的驾驶员进行解聘处理。2018年12月17日学院党委会研究这一问题时,认为造成加油费总体偏高主要还在于车辆管理的随意混乱。2019年1月7日,对时任车辆调度员程玉妹进行了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