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4日至6月8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打好“巡视问题大整改”攻坚战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坚决履行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三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巡视问题大整改”作为集团党委2018年开展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坚决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集团党委充分认识到,省委这次对集团的巡视,体现了省委对集团的高度重视,是对集团党委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对集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集团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接受省委巡视三组反馈意见,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8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以坚定的态度、强烈的担当、有力的行动、严格的要求,切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马上改、用心改、改彻底、改到位,务求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及时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巡视整改责任,统筹抓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集团党委书记林金本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具体事项,并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集团党委于12月12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主动作为,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把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扛到底、扛到位。
(三)坚持从严从细,力求整改实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集团党委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对福建石化集团公司党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和《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集团党委共召开了9次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将205条整改细化措施逐一细化量化,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跟踪,持续整改督办,加强督查问效。各整改责任部门和单位紧扣问题和关键,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时间节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总结应用,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集团党委刊发《巡视整改简报工作》12期,及时反馈整改进度情况。集团党委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实问题线索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做好案后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引领行业发展作用不够强,集团党委引领省内石化行业发展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集团党委全力开展腾龙翔鹭项目重组和整改修复工作。项目已完成股权交割,修复工作已完成,PX装置已于2018年底成功恢复生产。2018年末合并古雷PX项目资产后,集团总资产达600亿元以上,净资产达280亿元以上,全年营收达310亿元。二是不断加大与央企中石化的合作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277亿元,建成投产后古雷石化公司(非集团财务并表)预计每年新增营收200亿元。三是计划总投资100亿元以上,力争到2021年建成“江阴化学园”产业链系列项目,预计每年新增营收100亿元。
(2)针对“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不够及时到位,湄洲湾氯碱片区搬迁工作进展力度不大,福橡公司脱困工作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政府部署,集团积极推进搬迁工作,2018年11月,已完成搬迁方案编制并上报省工信厅,正在与泉州市、泉港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中。二是已启动搬迁可研修订完善,按规定在2025年完成氯碱片区两个厂区所有装置拆除,全面完成搬迁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省政府资金筹措方案落实,2018年下半年两次与泉州市政府、泉港区政府磋商,提出新的资金筹措方案并进行研究论证。四是福橡公司已于2018年7月全面停产,减少经营性亏损,大部分员工已平稳妥善安排至集团其他权属企业。推进福橡化工转型升级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转型升级项目方案优化,预计2024年建成新项目。
(3)针对“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集团党委对企业安全环保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当时已督促氯碱公司、东南电化公司立即落实了问题整改。氯碱公司全面开展大气治理,通过技改将PO车间氯醇化尾气送往火炬燃烧处理,经环保部门现场核查,确认整改符合环保要求。东南电化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年与权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加大安全环保考核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及环保综合大检查,督促各权属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三是对新建项目,要求采用先进环保绿色的生产工艺,并在后期设计及建设中严格执行,切实落实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四是着力提升福化环保公司危固废处理能力,其三个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均已取得,进入了试生产阶段。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经营轻党建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机制,集团党委会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集团和权属企业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到基层专题调研党建工作两次以上。三是已经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汇报,并经集团党委研究,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兼任古雷项目董事长,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四是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强化权属企业“一把手”的党建工作培训学习,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拓宽党建工作思路。
(2)针对“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福橡公司党委、东南电化公司党委和福化工贸公司党委对2016年省委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自查,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集团党委强化评先评优的审核把关,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和偏差的集体不授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二是在2018年初细化集团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及日常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的党建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制定下发《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细则(修订版)》,强化检查考核评价的约束力,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推动党建工作压力层层传导。
3.关于“集团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干部人事和案件处理中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研究人事和案件处理等议题时,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议、如实记录”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二是对各权属企业2015年以来“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常态化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有关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到位。
(2)针对“部分重大投资等议题民主决策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修订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并强化制度执行,对于未形成可研报告等前期研究的项目,不能提交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和决策。二是加强项目决策前沟通,在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等前期审查中,班子成员尽可能参加,充分听取专家等各方意见,为后续项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三是规范执行会议讨论决策程序,针对重大投资等决策事项,每位班子成员在会上均应发表独立意见,进行充分讨论。
(3)针对“集团党委领导下的‘三会一总’分工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制度,目前已在东南电化公司和氯碱公司推行。二是已于2018年12月起恢复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具体研究部署与集团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相关的工作。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全面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十个一”活动,同时大力推进新思想“大宣讲”。集团党委组织了两轮专题学习培训班,集团和各权属企业领导干部均到基层开展“大宣讲”,集团共组建了21支宣讲队,开展了57场新思想宣讲,受众职工1700多人次。二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中心组学习时间和内容,不断提升学习研讨质量,2018年组织了29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三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精心备课、用心上课,同时加强对党课讲案的审核,提升党课教案质量。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中心组2018年先后3次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精神。今后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两次以上。二是集团党委2018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制定并实施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规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三是集团和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在12月12日召开的集团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已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对照检查。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2018年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并及时向权属企业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集团党委和权属企业党组织今后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每年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内容,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制定人事管理规定与中组部相关规定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规范退休返聘管理,已对各权属企业退休返聘人员情况集中自查,只有石化设计院返聘8名退休人员。石化设计院根据项目衔接和技术“传帮带”需要等实际情况,已先解聘4 人、2人实行半年过渡期;参照《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精神,继续返聘2人(其中1人不取酬,另1人为普通员工)。二是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兼职规定的精神,对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的通知》进行修改完善,并已正式发文执行。
(2)针对“部分下属企业以党支部名义研究干部人事事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暂停了福化环保公司、福化气体公司等两个党支部建制的权属企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事宜。二是明确了非党委建制的集团权属企业的干部任用,采取集团党委授权决策、结果报批的方式进行,并明确了党支部建制的权属企业选人用人程序。三是督促福化气体公司和福化环保公司,在符合设立党委条件时择机撤销党支部设置,及时设立企业党委。
(3)针对“个别中层干部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修订《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原则上集团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无特殊理由不得交流。二是在日常干部管理中,认真详细建立干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干部任职情况,严格控制干部职务调整频率。三是通盘考虑集团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交流方案,严把交流资格条件,切实提升干部交流工作的计划性和严肃性。
(4)针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权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处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干部处分情况信息库,全面掌握受处分干部相关情况。二是对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按规定报告有关事项的人事教育部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
(5)针对“市场化招聘的体制外干部转任为体制内干部缺乏政策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继续沿用市场化形式聘用一位同志为东南电化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党委明确该同志不享受集团体制内中层干部职级。二是以福海创公司为试点,研究和探索建立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人才留不住、队伍缺乏活力等迫切问题。
(6)针对“部分领导人员兼职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兼职问题已按照规范进行清理到位。二是完成集团各级领导人员在权属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自查,集团党委研究并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兼任权属企业和社会团体职务的报批程序。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防止违规兼职和违规取酬现象的发生。四是取消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改为设置主管职员、副主管职员等职务。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前认真学习研讨并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巡视反馈的整改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做好会前准备。二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敢于自我“亮丑”,勇于对受省纪委处分、函询等情况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查摆和深刻检讨,并严肃认真地开展了相互批评。三是严格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战斗性,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2)针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方式,根据离退休干部的实际情况与特点,摸清离退休党员情况,积极开展了“送学上门”等活动。二是责成组织生活不严肃的相关党组织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分析问题原因,采取措施推进整改,确保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强化考核,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定期进行检查。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有的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对2018年以来的“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完成整改。二是责成机关一支部强化内业资料管理,及时并高质量做好支部学习和会议记录;责成相关企业对问题当事人进行处理:东南电化公司党委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作出深刻检讨;氯碱公司党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水气车间党支部组织委员黄福泉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水气车间党支部书记和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强化对基层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督促,促进基层党组织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2)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务力量配备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有利于党支部活动开展、有利于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原则,对集团机关的党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两个党支部重新调整设置为三个党支部。二是新增集团党群部人员编制1名,先通过借调形式补充人员到岗,并适时启动人员补充工作。三是权属企业全面完成党群工作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分设,同时注重党务人员配置,保证党务力量得到有效加强。
(3)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福海创公司已结合实际,做好党员档案转移工作;集团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的通知》,将党员档案管理纳入党建考核。二是已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获奖对象的奖金由党费列支转由党建工作经费列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党费日常管理,加强对党费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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