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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03:43  来源:福化集团网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滥发津补贴和慰问品、出差住宿标准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省化工学会无依据无标准发放的兼职人员补贴的清退工作,共清退兼职人员补贴计2.05万元;启动省化工学会换届筹备工作,换届后,福建石化集团不再牵头化工学会工作。二是对2018年集团老干部情况通报会上,老干部慰问品出现代签代领等现象的责任人吴传俊(非党员)进行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赔所造成的损失,并扣罚一个月月度绩效薪酬;给予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三是于2018年8月1日停止执行2017年11月15日修订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并从当日起执行新修订的《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新规定中明确:公务出差的各项列支标准均参照省财政厅颁布的标准执行。

  (2)针对“违规接待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对时任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清凤给予诫勉谈话,扣发绩效工资,并由其个人承担1428元超标餐费,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石化设计院党委书记林雨、纪委书记杨建民进行诫勉谈话;石化设计院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福橡公司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福化环保公司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福化环保公司对超标准购买茶叶礼品经办人和另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已退还1500元款项。二是集团本部和各权属企业均已完成《业务接待管理规定》的修订,并组织学习贯彻、正式实施。三是建立长效检查机制,集团公司已组织了3轮业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常抓不懈,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针对“会议费列支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针对两次工作会议费用超支的问题,已对时任集团办公室主任吴清凤给予诫勉谈话,已责成缴齐超支款项合计44426.3元。二是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集团新制定的《会议费管理规定》,各权属企业于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了本企业《会议费管理规定》。三是集团已组织多轮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新制度发布之后的会议费合理依规开支。

  (4)针对“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17年12月10-13日,福化工贸公司张鸣、林丽榕应供应商邀请,在马来西亚参加客户交流会时,未能拒绝参加举办方安排的在同座城市里与业务关联度不大的参观行程,给予上述2人诫勉谈话,并扣发每人3000元奖金。针对福化工贸公司出国(境)超预算问题,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退还了超预算支出的8856元。二是开展了干部人事管理专题研讨培训,进一步提升各权属企业外事专办员的业务能力,确保集团公司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常态化做好因公出国(境)团组和出访人员行前教育,强化出访人员纪律意识。

  10.关于“集团班子成员与一线职工面对面接触少,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权属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再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班子成员赴基层企业调研时,合理安排计划,安排专门时间与一线车间员工面对面交流,了解一线职工的呼声,听取一线职工的意见与建议。二是对集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再重申,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三是集团党委对东南电化公司盐酸泄漏事故未及时报告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对时任分管生产的东南电化公司副总经理陈清忠给予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东南电化公司纪委对未及时向集团报告事故情况的HSE管理中心主任林昌艳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集团党委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班子成员就受到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处理的问题再次进行剖析查摆,做出深刻检讨。二是集团党委组织观看干部纪律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求自觉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省委深化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要求,由集团党委委员带队,每年组织对各权属企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健全集团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总结、部署年度工作。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及时在党委会研究决策。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管领域,加强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指导,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督促指导各权属企业党委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将责任书内容制定和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

  (3)针对“对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二是集团纪委已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集团和各权属企业纪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案件梳理、通报,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强化中心组学习、基层支部学习等常态化警示学习机制。

  12.关于“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1)针对“主责主业不突出,集团纪委对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清,使命感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各级纪委聚焦党章赋予的重大责任,突出主责主业,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2018年,集团纪委自查发现福橡公司信息管理岗位原职工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相关规定问题,给予党政纪重处分。三是集团各级纪委聚焦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行为。

  (2)针对“‘三转’不到位,集团党委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配备不齐、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新增集团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1名,正在进行人员选配。设立纪委的权属企业全部配备专职纪委书记,设立党支部的权属企业配备专职纪检委员。权属企业全部完成单独设立纪检监察室,按规定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是福海创公司系集团公司和漳州市九龙江集团合资公司,漳州市九龙江集团已按照约定委派,近期配备到位。三是清理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各权属企业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干部不再参与评标或评标监督等与纪检监察无关工作。四是对业务常识都掌握不全的东南电化公司纪委书记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3)针对“监督软弱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已对2015年至2017年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重新研判,持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目前正在核实的福化工贸公司有关问题线索,集团纪委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纪检组请示、报告,以获得指导和支持。二是对2018年以来的函询件,均已回函说明,将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本轮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及时规范处置,认真核查,均已按时限办结。目前6家设党委、纪委的权属企业中,4家都有自办案件。三是集团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同时还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统一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3.关于“项目建设、公务采购中存在规避公开招投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单位、部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集团纪委成立初核组,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初核。对东南电化公司未公开招标的事项,之前已经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东南电化公司原总经理孙旭明、石化设计院院长施友立和副书记刘建航及二化建经理陈维建进行党纪处分,拟再对分管商务工作的东南电化公司原副总经理阮丽善进行诫勉谈话。对设计院研究所未采取公开竞价方式选择承租方的问题,对时任设计院副书记刘建航进行诫勉谈话,对所长批评教育,责令在设计院研究所党委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对办公室主任批评教育,对财务部出纳提醒谈话并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二是修订并实施《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自主比选和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安排对集团重点项目进行招投标专项审计,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三是修订并实施集团《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集团办公场所修缮、办公用品采购、公车定点维修等相关事项的公开比选流程,确保相关业务合规开展。制定实施《集团生产经营性采购自主比选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范采购事项。四是开展工会慰问品采购自查,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工会慰问品采购工作。五是责成相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选型手续进行全面自查,再次核实决策过程考虑的因素,充分回顾支持材料,重新梳理并形成专项报告,组织集团纪委进行核查。信息化建设新项目“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已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六是责成石化设计院修订并严格执行《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选择承租方,确保资产租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4.关于“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集团将福化工贸公司定位为集采集销平台,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聚点,但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薄弱。部分原料采购价格管控失效,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成立初核组,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初核。经初核,发现了有关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等问题,拟对福化工贸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价格总监兼市场开发部部长张鸣(非党员)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对负有间接责任的价格岗高级专员林宝霖诫勉谈话,并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同时,进行“一案双查”,对福化工贸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二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对《电子竞价管理制度》和《自主比选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价格管控的措施。三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并实施关键岗位人员交流轮岗方案,列出重要岗位对应的负面行为,对物流管理岗、盐酸产品业务岗、煤炭业务岗、价格管理岗、油品业务岗、会计核算组费用报销岗等6个重要岗位进行“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四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强化独立于业务部门的市场开发部工作职能,并通过第三方专业网站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和供应商寻源力度,加强市场信息采集,强化价格监督。五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加强监管机构设置,目前已单独设立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并相应配备人员,强化对业务制度落实情况的合规性检查。六是集团公司强化对福化工贸公司的采购及物流策略执行情况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集团公司加强内控审计监督,将自主比选、采购招投标业务执行情况作为对福化工贸公司内控审计的重要内容。

  (2)针对“集团对福化工贸公司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福化工贸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薛志强因其他问题已被“双开”。责成福化工贸公司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核,对该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熊凯宏进行立案审查;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对2016年末和2017年末资金存款管理和国开行贷款业务开展深入自查。二是强化对福化工贸公司的资金管理和监管,制定《工贸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福化工贸公司每月制定资金收支计划并上报集团审批,每月向集团报送资金管理总结,集团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复核检查。三是督促福化工贸公司审计部门加强对福化工贸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5.关于“省石化集团作为巡视‘回头看’省属国企之一,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对巡视发现的贯彻中央、省委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国企党建的方针政策不到位、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机构力量没有得到加强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第一”,即党对国企的领导是第一原则,党建是国企的第一工程,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党员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创造中是第一先锋。二是健全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制,全面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学习实效。三是组织修订了《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细则》,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党建工作检查考评,构建“1 N”党建模式,配强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四是每年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检查,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传导压力。五是已经按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充实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2)针对“巡视整改不严不实,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内的相关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其中:集团层面19项、权属企业101项。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从源头落实,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二是集团党委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多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 X”专项督查和集团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集团纪委组织开展再监督检查,通过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及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确保做到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三是对顶风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加强通报曝光。2018年11月,集团纪委通报了违规领取差旅费补贴、违规接待典型案例2件。四是责成相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选型手续进行全面自查,组织集团纪委进行核查,信息化建设新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3)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深入,甚至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全面自查,依规依据严肃问责,福化环保公司和福橡公司单批次手撕发票报支金额超过500元的部分,共计3260元已全部退回各自公司账户。集团纪委已对福化环保公司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福橡公司总经理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做出深刻书面检讨;福化环保公司对5位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福橡公司对负责接待工作的肖美忠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经办人和2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老干部慰问品签领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核,给予人事教育部(老干处)责任人吴传俊行政警告处分,并一案双查,追究人事教育部(老干处)原主任、主任助理等人责任。

  (4)针对“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甚至敷衍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巡视和2016年“回头看”转交的10件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深入分析,重新研判。转交的10件信访件依规进行处置,成立初核组进行核实的6件,函询后再进行核实2件,函询后了结的2件,初核后进行立案调查的1件。二是加强问题线索核查,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纪检组报告、请示,争取指导和支持。2018年12月,根据福州市纪委监委移送的薛志强严重违纪事实材料,经立案审查,给予其“双开”。三是结合巡视反馈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行为。四是用好“四种形态”,根据违规违纪的程度、事实、性质、情节,被审查人的态度等区别不同情况,准确采取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与党纪轻处分,做到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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