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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32:18  来源: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7日,省委巡视五组对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抓整改

  省委巡视五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新罗区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迅速研究部署、压实责任,带动全区上下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不断深化对巡视整改的认识,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谋划巡视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反馈会当天即召开区委常委会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贯彻省委巡视反馈精神,并在党内通报;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暨全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细化部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是践行“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试金石”,务必要强化政治担当,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2018年12月14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逐一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对照党章和党规,进行深刻反思剖析,找准问题根源,推动整改落实。

  (二)强化担当,层层压实责任。一是以上率下。区委坚定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抽调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单位人员集中办公,确保整改工作力量充足。何明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目前,已先后主持召开6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8次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各区委常委也从各自分管领域,自觉认领问题,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整改,共同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在区委带领下,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迅速行动,传达贯彻巡视反馈会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及时组建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推动督导机制,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导。二是细化部署。严格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关于巡视新罗区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等,将22项反馈意见细分为4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70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每项整改任务由至少一名区领导担任责任人。何明华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亲自管,主动认领整改任务15项,占比31.25%。同时,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书记要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做到迅速行动、动真碰硬。在区委的要求和带动下,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三)综合施策,增强整改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政策、机制等层面找原因,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一是立行立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查办、明确责任,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对能够马上改的,不等不拖、迅速行动,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确保完成即知即改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坚持标本兼治,既整改具体问题,又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制定和完善47项制度,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四)完善机制,推动落地见效。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整改有效开展。制定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至少每2个月研究一次巡视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相关制度落实,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区委巡视整改办聚焦整改任务,制定了“一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表)和“一单”(整改通知单),每周滚动更新进展情况;目前,已发出整改通知单35份;印发《区委巡视整改工作简报》14期,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在全区营造齐抓共管、全力整改的浓厚氛围。实施“周汇报、旬调度、月督导”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对规范津补贴、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清退兼职取酬等整改任务专项部署,对存在问题逐条剖析、督促解决。同时,将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约谈、督促进度偏慢、聚焦不准的镇(街)和部门,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

  经过巡视整改,新罗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对标看齐、锤炼党性的政治历练,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升,“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目前,集中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新罗区将再接再厉,持续深化长效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持。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笔记存在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常委班子带头严格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参加并如实记录学习内容,学习笔记每人每年单独成本,并责令中心组学习笔记基本一样的3名区委常委作出书面说明,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思、对照检查。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通知》,将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将学习情况记入学习档案,不定期组织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2.关于“区委常委会议记录涉嫌造假,区委组织部先后两次提供的2016年7月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记录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找出原因,纠正错误。经认真比对区委办、区委组织部2016年7月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记录,查阅参会对象会议原始记录,发现系工作人员记录有误,目前已对区委组织部记录的2016年7月4日常委会记录存在的偏差进行纠正(纠正情况说明同时存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给予区委组织部詹玲玲诫勉谈话,分管领导杨立敏谈话提醒。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的通知》,按照全面完整、真实准确、详略得当的原则规范会议记录,并明确研究干部人事议题时,由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分别指定专人如实记录。

  3.关于“廉政谈话记录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区委《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方法推进廉洁谈话工作常态化的若干规定(试行)》,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回头看”,着重发现记录不实、不全,谈话浮于表面等问题,已责令4名廉政谈话不充分或记录涂改的处级干部作出书面说明,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思、对照检查。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洁谈话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的通知》,细化谈话工作要求,规范谈话记录方式,发放专门记录本,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指导督查,提升廉政谈话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4.关于“党费收缴日期与实际交纳日期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反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有关党费交纳要求,强化党员按时自觉交纳党费意识,指定专人如实登记党费收缴情况。二是召开全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培训会,组织全区各基层党委党务干部50余人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要求,规范全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三是由区委办、区政府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各镇(街)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党费收缴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5.关于“自行出台文件放宽要求,如出台《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给村级接待开了口子;又如制定《关于发放带班值班应急工作补贴会议备忘录》发放值班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我区规范性文件把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工作,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2018年累计对52份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备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7份文件,按程序进行修正,对与上级法规、政策精神不符的条款进行废止。其中,巡视期间,已重新修订印发《新罗区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新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并由白沙镇组织人员对小溪村2013-2017年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梳理,清退违规报支费用共计8554元,对白沙镇小溪村2012、2015届党支部书记陈荣秀、陈荣标作诫勉谈话,对镇经管站站长许清富谈话提醒;废止《关于发放带班值班应急工作补贴会议备忘录》,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组织清退2013年7月以来发放的带班值班补贴,截至目前,已清退233人共计101.178万元(8名已离职临聘人员共1.611万元仍在追缴),并对时(现)任区委办、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邱健南、吴荣川、廖志华进行谈话提醒,其中处级1人,科级2人。二是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新罗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中共新罗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题实行前置审核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思维,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有效。三是组织全区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分五个专题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党内法规和保密等工作进行培训,共计170人次参加。

  6.关于“自行制定名目繁多的津补贴规定,在巡视组了解奖励实施有关情况时,区发改局应付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工作,12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多次约谈相关责任人,强调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清退工作。2018年11月24日,经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发《关于在全区进一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对照上级规范津补贴要求,明确12类清理内容,分3个工作阶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正在抓紧整改中。截至目前,全区共清退加班补贴、值班补贴、油费补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兼职取酬、重点项目推进绩效奖金、党建目标考核奖、“6.18”工作奖、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奖、黄标车整治绩效、计生达标奖、计生打击“两非”奖、招商引资奖、“三比一看”奖、第三产业考评奖、养殖业污染整治奖、经济目标管理考评奖、扶贫攻坚战役奖、生态环境攻坚战役奖、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奖等奖励、津补贴共计3569.94万元。同时,按照举一反三要求,立即废止无政策依据自行制定的各类奖励、津补贴规定,不再执行。二是区委主要领导对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邓平亚进行约谈;区纪委对区发改局党组给予通报问责,要求区发改局提高认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出深刻检讨,严肃整改,全区各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区发改局对时任会计人员(聘用)刘莉莉予以辞退,并按规定恢复2017年调整的会计记账科目,从2018年始,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按项目专款设置会计记账科目。同时,组织全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落实《龙岩市会计人员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压实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责任,严把监督审核关。

  7.关于“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奖金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厦蓉高速协调办发放的下乡补贴、加班补贴和“项目攻坚奖”“项目组织奖”开展认真清退,截至目前,已清退下乡补贴23.37万元、加班补贴11.1万元、“项目攻坚奖”36.9583万元、“项目组织奖”29万元,共计清退100.4283万元(8名已离职临聘人员合计38.585万元仍在追缴),其中处级干部共清退17.531万元。二是启动追责问责工作,对区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黄永忠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8.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新罗区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督查大落实”工作方案》,围绕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组建1个办公室和7个专项督查小组,全力推动“九大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共深入开展督查122次,完成102个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印发《新罗区贯彻<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实施办法》和《整治机关作风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精神、上级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原则上在1周内进行传达并提出贯彻意见;涉及全区性的重大决策部署,在1个月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意见;上级文件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文件。三是坚决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列入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整改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进行严肃问责。2018年5月以来,共开展效能督查11次,给予效能问责23人次,其中诫勉教育15人,通报批评8人。四是2018年12月14日,下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由区委办牵头,组建4个督查组在全区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其中,西陂街道党工委、白沙镇党委已分别于2018年10月18日、11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深入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和落实赶超工作督查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五是出台《2018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镇(街)、区直部门绩效考评指导意见》,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发挥指挥棒作用,优化完善指标,明确加分情况,严格实施绩效奖惩,促进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9.关于“建设16个小流域治理示范点,目前仍有4个点没有通过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新罗区开展了生猪养殖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对不达标、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关闭拆除,并于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7月底,对因区域内养殖场关闭拆除导致停止进水的岩山佳山、雁石陈村、雁石厦中、大池4个未验收示范点予以关闭,并撤销示范点项目。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关闭治理点进行综合改造,符合条件的列入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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