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0.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白沙镇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结合当前实际,研究制定再学习实施方案;区纪委对白沙镇党委给予通报问责处理,并对编造文件的白沙镇文化站负责人詹玲玲给予诫勉谈话。二是区政协党组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1月22日,围绕“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名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我区结合年终党建考评工作,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个专题学习讨论情况进行“回头看”。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著作和权威读物,作为领导、干部的必读书目,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处级以上领导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活动。通过邀请专家辅导、组织专题讲座、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区委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1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集中学习辅导,2018年已开展20课(11月以来开展7课)。同时,按照“月月有专题,人人有课题”的要求,区四套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分组研学和交流研讨,每人每年至少轮讲1次,11月以来已开展新思想专题学习交流研讨4场。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举办新罗区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四是丰富形式深入基层宣讲,开展区委“宣传直通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截至目前,已开展了105场,受众8500多人,全面完成第一阶段的全区性宣讲活动;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网络推动《新罗女声·龙女微课堂—“新思想三十讲”》30期、利用《章口就来》《“新连心”微播台》《陈思姐姐微课堂》等网络课堂开展宣讲,已开展新思想专题宣讲43讲。
1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区四套班子成员已进行了补充查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2018年以来区委常委会6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其中5月17日、11月29日,区委常委会2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分别形成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报告,并在党内通报。二是定期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11月23日,以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开展《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舆论引导》专题辅导;11月29日,专题学习省、市《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精神。三是制定《2018年度镇街、区直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细则》,并于2019年1月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2.关于“阵地建设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紧督促各镇街配备基层文化阵地工作人员,已落实20个镇(街)基层文化站(中心)人员配备情况,其中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24人,兼职人员16人;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专职人员145人,兼职人员288人,对区文体广新局艺术与社会文化股负责人吴敏玲进行诫勉谈话。同时,面向革命基点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活动,深入红坊镇东洋村、北洋村、东埔村和适中新祠村、莒舟村、白叶村等开展了4场文艺巡演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二是2018年10月、11月分别举办新罗区2018年第二期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其中安排《网络意识形态形势分析和新闻发言人专题》等相关专题课程,并对2016年、2017年科级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未安排意识形态专项课程的区委党校分管领导王友军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适中镇上屿村、下屿村、白叶村、竹华村、霞村村,雁石镇云山村、陈村村、龙硿村、益坑村、四集村和龙门镇五星村11个村的“村村通”已完成联网工作,并函请龙岩市广电网络公司加快“村村通”联网审批和建设,目前省广电公司已完成剩余54个村的审批工作,将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讲座、研讨会、沙龙、论坛等学习阵地管理的通知》《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自纠,强化正面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13.关于“专业力量薄弱,宣传委员均兼任统战委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个镇(街)宣传委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提出加强基层宣传委员的配备原则及方案,于2018年12月27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目前,已有9个镇(街)配备专职宣传委员,今后逐步增加基层专职宣传委员配备率。二是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相关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实效,提升宣传文化队伍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目前已举办网评员培训班、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4.关于“区直机关单位仍存在超编超职数问题,违规设立临时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超配的科级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形成消化超配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在19个超编制区直单位中,区委政法委、区环保局、区总工会3个单位已完成超编制整改,消化超编制数3个。二是把清理规范非常设机构列入边巡边改重要内容,对涉及市、区发文设立的186个非常设机构,撤销77个、合并4个、保留105个,其中,区税费征管督查大队已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撤销、合并非常设机构名单的通知》(龙新委办发明电〔2018〕63号)予以撤销,其单独设立的账户同时撤销,余额缴入区财政,审计后账册移交区档案局管理,资产划转区国资集团管理,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15.关于“配备干部不规范,部分事业单位不规范配备科级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事业单位职数设置表,分类梳理不规范配备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工作台账,对不规范配备的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开展集体谈话,讲明政策、解答疑问,做细做通涉及消化科级干部思想工作。2018年12月27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免去不规范配备的事业单位干部科级职务,解决不规范配备事业单位科级干部76人,其中高配的区管干部24人。
16.关于“干部监督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出近2年提任领导干部公示期间反映举报情况,发现1件采取函询、未进行调查核实的举报件,已完成复核程序,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做到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件必查。认真执行《把好干部选任过程中政治关廉洁关的实施办法》,在干部提拔重用前,在征求纪委监委、综治、计生、审计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增加征求法院、公安、检察院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人坚决“一票否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17.关于“有的干部交流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全区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科级干部名单,形成工作台账,为下一步对涉及交流轮岗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和干部交流调整做好准备。目前,有1名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副科实职干部到龄退休。二是制定出台《新罗区科级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交流工作,优化科级干部领导班子结构,保持干部队伍活力。三是2019年3月底前,在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制定交流方案。
18.关于“选任干部全程纪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组织部成立自查组,对已经形成的《全程纪实表》进行为期2周的集中自查,共检查263份,对发现漏填、漏签的47份,已按照实际情况补齐。二是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操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填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并将《操作手册》作为考察组成员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举办组工互动课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推荐提名的通知》,规范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一步丰富干部推荐提名形式。
19.关于“村务公开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边巡边改,出台《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方案》《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指导镇(街)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印发《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小组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将村务公开情况纳入343个指导小组督促内容之一。二是组织全面清查,开展逐村检查党务、村务公开栏2次,对发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58个村逐一点明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挂账销号机制。2018年11月22日,深入东城、铁山、岩山等镇(街)7个村(居),对党务村务公开栏、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并结合检查情况,印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巡视反馈意见涉及乡村党务政务公开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整改的具体内容、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村(社区)抓好落实。目前,存在村务公开问题的白沙镇罗畲村、营边村,适中镇洋东村均已对村务公开栏进行充实完善,并由镇组织办、经管站、扶贫办等部门指导做好村财开支、扶贫资金、工程建设、土地征迁补偿等方面的公开内容,督促各村规范公开,并给予白沙镇罗畲村党支部书记俞村林、营边村党支部书记詹志勇、适中镇洋东村党支部书记陈斯诫勉谈话,给予白沙镇民政办主任朱志亭、白沙镇营边村下村领导郭笑燕,罗畲村下村领导邱宇栋、适中镇民政办主任谢智勇、适中镇洋东村下村领导饶雄文、郭润泽谈话提醒。
20.关于“村主干‘走读’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村级换届选举中,将“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形”列入不宜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任职资格把关条件,从源头上遏制村干部“走读”现象产生,42个贫困村共调整村主干52人。同时,对新任村干部常住地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并要求各镇(街)党(工)委对不常住村的村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强调工作纪律和村干部上下班、坐班、值班、请销假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出台《新罗区加强村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村年度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坐班值班安排等。将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列入村干部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并把解决村干部“走读”问题情况作为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区对镇(街)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镇(街)抓村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三是举办2018年农村(社区)主干培训班,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全体新任村(社区)主干上党课,重点强调村(社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各村(社区)将每周坐班、值班安排情况张贴于村(居)务公开栏接受群众监督。
21.关于“基层党支部党费缴纳不规范,如白云水电支部存在补交、预交、一次性缴纳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白云水电党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对白云水电党支部书记郑永淇进行诫勉谈话,同时,鉴于白云水电站已经破产,经白沙镇党委研究,决定撤销白云水电党支部,并将该支部所属党员分别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当前工作单位,以便加强党员管理。二是在2018年农村(社区)主干培训班中,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进行了重点培训,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如实登记党员党费收缴情况。三是印发《做好省委巡视反馈党的组织生活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对2018年度党费收缴管理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目前,已开展自查自纠的基层党委75个,发现党费收缴管理使用问题数19个,已完成整改19个。四是编发业务知识短信、微信,并依托微信公众号《龙津党旗红》,发布《党费交多少?怎么交?想多交怎么办?》等文章,加大党费收缴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升党员知晓率、自觉性。
2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作为强化领导干部抓党建责任意识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要求区四套班子领导结合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于2018年12月底前到挂钩镇(街)、村(居)或区直部门上党课,区四套班子成员2018年均已上党课,并组织各基层党(工)委开展全面自查,确保按照党课时限要求认真落实授课计划。二是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突出党支部主题党日政治功能,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通知》,编印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程图,明确“三会一课”记录规范样式,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规范会议记录,推动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对2018年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目前,已开展自查自纠的基层党委75个,发现“三会一课”问题41个,已完成整改41个。
23.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通报会,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个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补充通报,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同日,区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区政协党组书记代表区政协党组带头作深刻剖析反思和自我批评,各党组成员之间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郭益健、区政协党组书记张志佳进行谈话提醒。12月3日,适中镇召开全镇干部会议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支部按照规范抓好整改落实,区纪委对时任适中镇机关党支部书记马渝华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对近年来组织生活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未按相关规定开展的,及时抓好整改。目前,已开展自查自纠的基层党委75个,发现组织生活会问题数28个,已完成整改28个。三是12月14日,新罗区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区委带动下,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均已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下发《关于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和涉改单位于2019年1月中旬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从严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4.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已对预留发文编号等形式主义问题开展调查问责,给予白沙镇党委通报问责,要求白沙镇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对镇党政办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二是组织全区办公室系统培训,就“文山会海”、预留文号、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在全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文件审核把关,落实会议(活动)审批制度,采用合并召开、套开、视频等形式召开会议,严控文件会议数量,提高文件会议实效。2018年,区委、区委办和区政府、区政府办发文数量同比分别减少18%、16.2%。三是印发《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加强“文山会海”整治工作的通知》,将“文山会海”整治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2018年12月,开展“文山会海”整治情况督导,对发文数量明显上升、文件照抄照搬、预留发文编号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2条,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给予西陂街道党政办主任陈川鸿、南城街道党政办主任徐进瑜、西城街道党政办负责人郭建萍等3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7人、谈话提醒4人。四是大兴调研之风,制定《区委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十一条措施》,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实际、实质、实效,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调查研究全过程。2018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约110余次。五是落实《新罗区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督查大落实”工作方案》精神,精简统筹督查考核内容,大幅清理整合项目,压缩频次范围,着力给基层减负松绑,拟定2019年督察检查考核年度计划28项,非计划内严格实行报批制度。
2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适中镇、西陂街道、曹溪街道、龙州工业园发放征迁绩效奖问题,截至目前,适中镇、西陂街道、曹溪街道、龙州工业园等4家单位共清退征迁绩效资金及征迁绩效奖2340.84万元。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区组织各涉迁单位和镇(街)进行清查,处级以上干部带头开展清退(已清退2013年7月以来的342.9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共清退5463.2万元,正在抓紧整改中。二是关于龙州工业园发放拆迁北互通补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绩效、项目落地绩效问题,截至目前,已清退171.28万元(7名已离职临聘人员和1名家境困难的正式干部合计6.94万元仍在追缴,其中正式干部已签订承诺书并制定还款计划);由于项目落地绩效14.28万元系根据《龙岩市项目落地攻坚战役绩效管理奖惩办法》(岩委办发〔2016〕19号)精神,按照当年度项目落地攻坚战役绩效工资等次评定情况发放至干部,已责令龙州工业园区从2018年起严格按照国家、省奖励规定执行,区纪委已对时任龙州工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苏建华予以党纪立案审查。三是关于适中镇发放“五大战役”、经济目标考评奖励、“6.18”、土地开发及旧村复垦奖、厦蓉高速征迁工作奖励等问题,截至目前,已清退56.85万元(2名已离职临聘人员合计0.33万元仍在追缴),并对时(现)任适中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张文、杨山、林新泉、王盛等4人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区政府办违规列支、同城接待、无公函接待等问题,区政府办开展接待情况自查自纠,发现无公函接待问题系因财务将接待函装订错误,现已进行整改;对未按公函对口接待违规列支、同城接待费用进行清退,共清退3笔合计3351元,并对时任分管领导张智明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关于适中镇2016年接待次数多,且存在一日内3次接待同一个单位,涉嫌接待造假问题,该镇对2013年6月18日以来的所有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的财务凭证重新进行梳理自查,清退以招商引资名义违规报销招待费123391.6元,清退同一天多次接待费用4880元,区纪委给予适中镇党委通报问责,并对时任分管领导江勇、党政办干部李飞龙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关于区环保局工作日食堂午餐费用与实际不符,涉嫌虚报用餐人数隐匿接待问题,对区环保局食堂午餐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发现3笔违规接待费用列入食堂午餐费用支出,现已清退2890元,区纪委给予区环保局党组通报问责,对区环保局相关责任人陈志华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员张晓梅通报批评,并扣发部分绩效工资。四是督促全区各单位抓好《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新罗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 X”专项督查,2018年5月至12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2起55人,同比增长71.88%,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7人,同比增长76.19%,并对查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7.关于“公车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适中镇存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问题,已对适中镇原镇长杨山、适中镇人大主席饶雄文、财政所所长陈跃波3人涉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审查,分别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辞退司机2人,并责成相关人员清退违纪款2.08万元。适中镇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共清退加油卡异常加油款1.47万元、违规报支加油费1.46万元,共计2.93万元。二是关于区厦蓉高速指挥部向厦蓉扩建公司项目部违规借用3部车辆问题,新罗区厦蓉高速指挥部已于2017年4月27日前将违规借用的3部车辆归还福建省厦蓉高速漳龙段改扩建工程公司。三是关于区煤炭工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核销车辆维修费17.21万元问题,经查,该笔款项系原区国税局以车辆维修费名义向新罗煤炭工业有限公司申请的赞助经费,目前该款项已追回至区煤炭工业有限公司。四是按车改要求对公务用车统一标识、专用车牌号、安装GPS定位系统、全程留痕倒查,并使用公务约租车信息平台,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监管。五是出台《新罗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关于调整差旅费部分补贴标准的通知》,对在辖区内开展公务活动的交通费、租车费等进行规范,完善公务活动出行配套制度,出台《关于做好将执法执勤用车纳入执法执勤平台统一管理的通知》,促进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过实地检查、查看内页、集体约谈等方式对公车管理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28.关于“利用单位便利违规,收取活动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区政协收取政协委员活动经费74.8万元问题,区政协已对2017年1月至3月向20个镇(街)和福建省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岩广信钢材配送有限公司等单位收取政协委员活动经费的资金流向进行全面核查落实,并已将收取的74.8万元政协委员活动经费清退完毕。二是向区厦蓉高速指挥部索要经费78万元问题,经梳理,区厦蓉高速指挥部拨付78万元经费给以下6个单位:区委政法委60万元(其中苏坂镇43万元、适中镇8万元、适中派出所6万元、曹溪街道3万元)、新罗公安分局3万元、区信访局2万元、区执法局3万元、区人民医院5万元、区文体广新局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开支,目前,上述78万元已清退完毕。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出台《关于建立防治违规收取活动经费等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长效机制的通知》,严禁利用单位便利违规收取活动经费行为,强化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全区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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