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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32:18  来源: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网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45.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区煤管局领导在下属企业领取各类奖金、加班补贴问题,经梳理,14名兼职取酬的区煤管局领导干部已清退341万元,未完成清退的已制定还款计划,并签订承诺书,我区将督促其按计划清退到位。二是关于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区老科协等协会取酬问题,巡视期间已制定《清理规范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工作方案》,把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列入边巡边改重要内容,并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开展“回头看”。经查,在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诚信促进会兼职取酬的人员共4名,其中处级1名,共取酬34.926万元,现已全部清退完毕;区老科协兼职取酬的人员共1名,其中处级1名,共取酬1.2万元,现已全部清退完毕;同时,通过清查发现我区共有21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在社团取酬122.5004万元,其中,7名处级干部清退27.5272万元,14名科级干部清退94.9732万元(其中1名干部因家庭生活困难已制定还款计划)。

  4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不力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上轮巡视整改进入常态化后,我区持续开展规范津补贴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龙新工改办〔2016〕1号),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 X”专项督查工作。截至2018年4月,已开展9次专项督查,整改问题209条,移交问题线索30条,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7起20人,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1110.604万元。虽然我区开展了规范津补贴工作,但因对政策把握不够准确到位,未能将津补贴与绩效精准区分,以致仍然产生一些问题,目前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关于“三大战役”奖励绩效发放问题,已对发放情况进行梳理,清退无政策依据发放的“三大战役”奖金共计332.13万元,其中,9名部门主要领导共计清退30.31万元,今后将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奖励规定执行。二是关于发放黄标车整治工作绩效问题,曹溪街道即知即改,已清退黄标车整治工作经费共计65.3万元,同时我区举一反三,责令各有关镇街和区直单位对黄标车整治经费进行清退,截至目前,共清退461.48万元。三是关于发放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金问题,截至目前,共清退458.37万元,除5名已离职临聘人员合计0.475万元仍在追缴,其余已清退完毕。四是强化联动督查,加强“1 X”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重要节点和假期组织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 X”专项督查工作。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区纪委、人社、审计、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对区统计局、铁山中学等9家单位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督查,12月底开展“1 X”专项督查,共督促8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16条,已开展调查处理。

  47.关于“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相关问题的整改未落实,土地出让金未追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追缴。2015年6月,依法收回志高动漫城331.5亩配套用地,相当于已追还土地出让金2.37亿元,扣除该笔资金后,返还的出让金4.98亿元还剩余2.61亿元。鉴于目前志高实业(龙岩)有限公司和龙岩志高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2018年12月3日已委托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向法院委托的资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依法追回违规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二是加快安置房建设回迁。涉及该项目的安置回迁工作正稳步进行,其中,安置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榕树小区一期B、C标段的安置户,截至2019年1月4日,已回迁742套,未回迁61套(主要因为人在外地,或安置户拥有多套安置房暂时不想全部交房等个人因素未及时办理回迁手续),过渡费发放统一截止2018年7月31日,一年可减少过渡费1244万元;榕树小区一期A标段共8幢,目前5幢已进入装修收尾阶段、2幢主体已封顶、1幢正抓紧实施,二期北区共11幢全部进入装修收尾阶段,预计2019年5月竣工验收。三是择机出让土地。已收回的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项目331.5亩配套用地剩余140.5亩未出让净地(2017年已公开出让191亩并入库财政),目前初步列入2019年出让计划,具体将根据土地市场行情等方面综合实际情况择机出让,促进龙岩动漫项目增收减支、降息减负。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拍得的志高动漫科技产业园794亩工业用地,2018年12月10日,龙岩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动漫园区尽快移交给文旅集团经营管理。新罗区将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妥善处置该地块。

  48.关于“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清退不到位,3名处级干部在澳洲风情园、志高动漫城、紫金山体育公园等项目领取绩效奖和下乡加班补贴清退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3名处级干部已于2018年6月6日将2013年1月以前在项目协调办领取的绩效、补贴余款共6.185万元清退完毕。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挖细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以“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为准绳,依法依规进行查核处理、落实反馈,做到既注重进度,又保证质量。省委巡视五组移交区委10人重要问题线索,已党纪立案3人,仍有2人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其余已信访了结。移交区委信访件19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移交区纪委监委信访件124件,已办结76件,正在核查48件,共处理34人(科级干部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理14人(科级5人),采取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组织措施处理20人(科级2人)。结合省委巡视指出的7个方面22项48个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246名相关责任人(单位)进行处理,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24人。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对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张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龙门镇赤水村村委会原主任郑阿荣、党支部书记郑荣景、村委会原副主任郑明俊、村党支部原委员张泼玲、村党支部原委员郑月金、村委会原委员郑晓萍、党支部原委员林海泉收受贿赂、侵占村集体资金,江山镇山头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和燕利用职便骗取公款等问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给予党纪政务处理57人(科级15人)。

  (1)对苏坂镇和目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德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曹溪街道月山村原出纳邱水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龙门镇洋畲村村委会原主任李辉林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西陂街道条围村党支部原书记郭烈超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等4人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对新罗区福利企管中心退休职工黄菲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予以取消退休待遇处分。

  (2)对龙门镇龙潭村党支部原书记罗德发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问题予以留党察看处分。对区水利局党组原书记张耀斌违反廉洁纪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降低退休待遇。对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陈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3)对西陂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苏秋榜,西陂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廖建华等2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组织调整。对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马晨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予以政务降级处分。对江山镇原党委书记陈洪彬、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原大队长饶轶、江山林业站站长陈耕辉、区司法局驾驶员陈德源、北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聘用人员杨继光、龙门镇龙潭村党支部书记罗荣坤、支委邱品良、原支委邱财彬等7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适中镇洋东村村委会原主任谢红铃、岩山镇龙山村村委会原主任陈飞文、党支部书记陈仁昌、党支部委员陈天钦、江山镇铜砵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宣如、铁山镇下村坂村党支部原书记陈钦乐等6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对适中镇原镇长杨山、适中镇人大主席饶雄文、林业局原副局长张群勇、铁山镇人大主席谢智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吴庆华、区住建局副局长吕木欣、中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金潮、区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张明宏、适中镇财政所所长陈跃波、区直机关车辆维修管理中心主任唐勇明、东肖中心小学副校长、支部书记陈宏萍、区畜牧站副站长黄华平、畜牧站干部阙庆华等13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区住建局副局长张迎丰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西陂街道办事处副科长级干部、党政办主任陈川鸿、苏坂镇武装部部长陈财福、西陂街道财政所所长宋木仁、财政所总会计林梅仙、适中镇林业站站长谢益心、西陂街道小洋村党支部原书记邓杰辉、区司法局驾驶员刘瑞明、适中镇霞村村委会主任罗益春、大池镇九里洋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华江等9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大池中学校长陈连德、大池镇大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志荣、适中镇洋东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斯明、铁山镇下村坂村村委会原主任陈龙滨、江山镇铜砵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出纳吴善华、支委郭昭柱等6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詹光焕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予以政务记过处分。对区人社局副局长林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大池镇水利站负责人张兴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给予党纪政务立案处理14人(科级8人)。对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永忠、西陂街道人大工委原主任翁国荣、白沙镇党政办主任张达茂等3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西陂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苏秋榜违反组织纪律问题,区煤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宇勤、龙州工业园管委会党委原书记、原主任苏建华、中城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主任科员黄如修等4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白沙镇党委原副书记、原镇长李芳、白沙镇罗畲村原村支部书记俞荣盛、雁石镇坪洋村出纳戴荣强、龙门镇内坂村村委会主任廖柏荣等4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区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区公务员局局长詹炳岳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对区畜牧水产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邱联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予以党纪政务立案。对区畜牧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小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予以政务立案。

  给予诫勉谈话43人(科级13人)。对区执法局党组原书记、局长张永湘虚列执法用工工资用于相关公务支出问题,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股长詹玲玲、西陂街道原副主任黄斌伟、西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建阳、西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谢敏军、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陈建周、雁石镇组织委员俞德利、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林志华、区法院法官江海华、区文体广新局艺术与社会文化股副股长吴敏玲、白沙镇干部黄焕华工作失职问题,西陂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兼纪工委原书记王军、西陂街道纪工委书记龚祎峰、驻区粮食局纪检组原组长张智勇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问题,铁山镇企管站原干部郭永潮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西陂街道党政办主任陈川鸿、南城街道党政办主任徐进瑜、西城街道党政办负责人郭建萍、白沙镇文化站负责人廖玲玲预留文号应付检查问题,区住建局质安站工作人员李芬、邱彬莲、龙岩人民医院骨科工作人员严振泉、骨科主治医师蓝开春、检验科主任魏权、骨科一区主任医师胡以成、运维中心干事邹鹏辉、运维中心副主任林培武、设备科副科长谢勇华、骨伤科主任医师谢晓焜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问题,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文强、江山镇科山村党支部书记张远辉、村委会主任张信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白沙镇白云水电党支部书记郑永淇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白沙镇罗畲村党支部原书记俞村林、白沙镇营边村党支部原书记詹志勇、适中镇杨东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斯村务公开不实问题,南城街道隔后社区党委书记邱振生、雁石镇厦中村党支部书记叶惠珍、白沙镇小溪村党支部原书记陈荣秀、陈荣标、铁山镇林邦村党支部书记邹庆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白沙镇罗畲村干部俞荣清、曹溪街道月山村党支部书记邱先华违反“三资”管理规定问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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