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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29:48  来源:浦城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14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浦城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抓实落细巡视整改工作

  浦城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会后,县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办领导讲话及县委书记周永和代表县委所作的表态发言印发各党组(党委)。11月13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巡视浦城县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抓好巡视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截至目前,共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7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明确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及时研究下发《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及《整改任务细化措施》,针对巡视反馈7个方面52个问题,制定了179条细化措施,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12月6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落实整改的行动自觉。

  (四)推动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好个性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推动共性问题建章立制,修订或新制定55项规章制度,切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把力量凝聚到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各项任务上来,为浦城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制度与机制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省委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一是出台《关于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意见》,做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发展粮食生产、竹木和食品加工、特色种养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二是出台《浦城县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暨粮食产业扶贫行动计划(试行办法)》,设立专项资金300万元,新建粮食产能区23个1.75万亩,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20.27万亩,成功申报“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出台《浦城县绿色农业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薏米、灵芝、香榧等产业建设,深挖产业链,开发系列产品,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三是推进“品牌强县”建设,4家企业成为首批“武夷山水”公用品牌使用企业,浦城薏米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达47.79亿元。今年新增2家有机食品、3家绿色食品、31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浦城大米公益广告在央视“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精准扶贫”和“中国推介”等栏目播出。四是抓项目促发展。灵芝小镇项目于第十二届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成功签约,圣农发展(浦城)完成年产值40.25亿元,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园、灵芝种植孵化园、万亩虾稻种养3个亿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启动建设;今年新增省、市家庭农场示范场7家,国家级和省级专业合作社5家。预计今年我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14500元左右,增长幅度可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针对工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一是修订和完善了《浦城县(2013-2020年)工业产业定位与优势产业布局发展规划》,重点突出发展生物产业,引进高质量发展企业。二是围绕“食品加工、生物制药、轻纺轻工”三大优势产业积极招商引资,2018年新引进了总投资超亿元的合同项目6个。2018年,规模工业企业112家,用电量4.54亿kW·h,比增12.75%,规模工业企业税收2.78亿元,比增21.77%,纳税千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由2家增至7家。三是抓平台建设促产业集聚。浦潭生物专业园完成总规及规划环评编制,征地4132亩,完成年度投资1.2亿元,已入驻5家企业,重点扶持培育蒙正生物、绿康生化两个各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金娃娃”项目。四是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2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企业获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完成国家级公示,2018年共实施14个重点工业(技改)项目,总投资81.58亿元,年度投资10.92亿元。

  (3)针对旅游产业发展定位不清晰。一是将旅游规划纳入“十三五”规划,明确定位,全力打造诗意山水田园旅游目的地,加快推动“全域旅游”“研学旅游”发展。二是出台了《浦城县关于加快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浦城县旅游促销补贴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并随财政收入增长增加投入。三是加快建设匡山、浮盖山两个旅游重点项目,2018年一期项目投资1.1亿元;持续推进A级旅游景区和福建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创建,已建成国家4A级景区1个,国家3A级景区3个,旅游特色村1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四是以“清新福建,诗画浦城”为主题,开展首届旅发大会暨第二届丹桂文化旅游节、2018年灵芝文化节等系列宣传活动,提升旅游知名度。

  (4)针对政府负债突破债务限额。一是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浦城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形成预警和预防机制,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管理。科学组织收入,强化税收管征,截止12月已完成财政总收入9.48亿元,增长19.12%,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6.61亿元,增长13.47%,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能力增强。三是严格项目审核,严格控制拟建项目,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监管,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严格风险控制,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为化解长期支出风险,我县将进一步压缩已开展的PPP项目投资规模,计划将浦城县水美城市综合治理PPP项目投资额由23.47亿元减少到6.5亿元。四是提升土地收益,2019年拟出让6宗307亩商住用地,预计土地出让金收入10亿元,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供资金保障。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扶贫政策不认真。一是制定出台《2018年浦城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召开“落实巡视整改,推动脱贫攻坚”专题会,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二是组织全县干部开展扶贫政策培训,2018年以来全县开展培训50场,培训4258人次。临江镇11月份以来开展了3场精准扶贫政策培训会。12月份,县四套班子领导及扶贫办再次深入各乡镇(街道)督导扶贫工作,进一步夯实扶贫工作基础。三是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2018年以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了4次定期督查及多次抽查,共发出通报82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2)针对部分扶贫资金长期滞留未及时下拨。一是县财政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加大扶贫资金监管,跟踪落实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上级扶贫专项资金在下达30日内完成资金拨付。二是2018年6月底前,已对省财政厅2016年、2017年切块的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04万元已全部安排支出,其中,安排652万元用于旅游产业发展,652万元用于南浦灌区东风水库引水明渠改隧道项目;省经信委2016年、2017年切块的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95.66万元,已于2018年3月、6月安排到县经信局,用于县域企业产业发展。

  (3)扶贫对象排查不够精准。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贫困户信息一月一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五保或建档立卡范畴,死亡扶贫对象及时核减。10月—12月,我县全面开展新一轮动态调整,通过精准识别、两公示一公告、一比对等程序,目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5356户10290人(其中国定对象4453户8294人,省定对象903户1996人),已脱贫5350户10270人,未脱贫6户20人;全县农村低保户2916户、4873人。二是由县纪委监委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户进行全面入户访查,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按20%进行入户访查,比对排查优亲厚友现象,共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3人,廉政谈话2人。三是12月上旬,全县帮扶责任人再次入户,落实帮扶责任,组建专项督查组督促责任落实,整改发现的问题。四是临江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活动,各帮扶责任人全部完成入户,并将帮扶落实情况报备县扶贫办。

  (4)针对存在截留和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录入工作的通知》,加强项目库及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使用,加大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二是建立县、乡、村扶贫项目和资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公开各项扶贫项目、资金、建设等内容,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三是县财政局已将130.5万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回,并于2018年10月分别下达给县农业局87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流转支出,下达给县林业局43.5万元用于竹产业发展。四是持续保持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整治高压态势,2018年1-12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30件53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6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批评15人,批评教育2人,廉政谈话1人。通报曝光5批18起23人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五是忠信镇寨门村截留造福工程补助款案件经县纪委立案调查,给予原忠信镇寨门村村主任罗思明开除党籍处分。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信访维稳问题突出。一是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机制、信访问题风险评估等12项工作机制。坚持县委县政府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定期接访,每周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强化积案化解,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基层信访维稳“吸附行动”等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完结省、市、县信访积案6件,进京非访重点人员均已息诉息访。三是提升调处成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资源优势,司法局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县综治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案结事了”的成效。四是深化非访整治。采取立案查处、刑事拘留等措施加大对非法闹访缠访人员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越级进京非正常上访13批16人次,分别下降56.67%和61.90%。

  (2)针对平安建设成效未得到群众充分认可。一是提升工作合力。今年10月下旬开始,挂点乡镇(街道)的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持续对各乡镇(街道)“三率”提升工作进行督导。二是强化社会管控。组织开展黑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出台《关于建立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的意见》,目前县扫黑办共收到线索177条,已核实108条,转市扫黑办4条,65条正在核实。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截至12月底,全县立刑事案件89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11.4%,侦破414起,破案率与去年同比上升3%;受理治安案件1203起,查处1203起;涉恶案件立案45起,侦破28起,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102名。三是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2018年,县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1467件,执行到位金额8661.4万元。组织300名法律指导员(政法干警)不定时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案件回访、法治宣传等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四是加大宣传提升知晓率。通过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及入户走访等方式抓好“三率”宣传,截至目前,政法各单位的公众号刊发“三率”相关信息50余条,群发宣传短信26万余条。

  (3)针对环保生态治理进展缓慢。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环保目标责任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空气质量优良达标比例99.2%,小流域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100%达标,未发生大的土壤污染事件。二是已完成县垃圾填埋场出现防渗膜破损、渗滤液渗漏问题整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制定《关于浦城县水利局精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行动方案》,突出精准排查,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四是开展“煤改气”及废气综合治理整改工作,相关企业完成合成革生产线供热系统改造及治理减排设备的安装。五是制定出台《关于浦城县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办法》,下发整改通知书,绿康公司、正大生化公司和圣新能源公司立行立改,通过委托监测,三家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均已符合排放标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思想引领不到位。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的意见》,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治思想引领。二是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18年浦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设置29个重点专题,详细安排了每月的学习内容。三是举办2期科级干部进修班、4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和5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实现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全覆盖。四是林业局党委已对机关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全县各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娱乐化、庸俗化。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一是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一步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9月至12月共举办了4场学习交流会;下发了《关于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汇报会的通知》,交流汇报学习新思想心得。二是创新性组建由多部门优秀理论骨干组成的县委业余理论宣讲团,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共开展27场宣讲。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成立“新思想”宣讲队162支,开展宣讲330场,覆盖1.6万人次。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宣讲12场次。三是印发《深化“六要”群众工作法组织开展“千名党代表集中调研建言献策”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化运用“六要”群众工作法,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促进“学用结合”,形成调研报告并交办意见建议。

  (3)针对专题教育不扎实。一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导,已对全县45个基层党(工)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等专题教育情况进行一线督导,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二是实行基层党建内业资料每月评查和党建工作全程纪实台账制度,全程纪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南浦街道党工委、富岭镇、临江镇党委已完成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时要求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四是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业局机关党委对2017年“三个主题”学习讨论情况进行“回头看”,已完成整改。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在县委常委会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专题4次。县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和网络舆情问题作出重要批示3次。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今年9月至12月,通过以会代训和在各类干部培训班中开设专题学习等方式先后开展了5次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县委宣传部结合县委业余宣讲团宣讲活动,开展了27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四是编发了《意识形态应知应会手册》,全县各级各部门按要求重新制定或完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方案。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中明确要求体现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2月6日,县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二是各级党委(党组)科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了4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评价材料中对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了专门评价。

  (3)针对缺乏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一是县委即知即改,今年7月,抽调了21位干部组成了8个调研工作小组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34个党委(党组)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和专项督查,对未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安排意识形态内容专题学习的单位责令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评,修订完善了我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考核指标和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县委巡察,今年共对3个乡镇4个县直单位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项巡察。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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