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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副骨架牵出非法盗猎案 正处级干部获刑十年
2009-09-10 08:15:2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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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副动物骨架,牵出了一个非法盗猎野生猕猴大案。经追查,非法收购的福建省某科研所被处以百万罚金,该所所长、正处级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非法收购的该科研所下属的非灵长类实验中心邵武养殖基地负责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此外,众多盗猎者先后落网或被判刑。近日,盗猎者首犯马某红被三明市泰宁森林公安抓获,而不久前,泰宁县人民法院也对另一名盗猎者宣判。

  连日来,记者经多方采访后,重新揭秘9年前发生在三明的盗猎猕猴大案,涉及被盗猎的猕猴多达239只。 
    
  最新进展盗猎首犯落网 
    
  “三明非法盗猎猕猴大案中,盗猎者首犯前几天落网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三明市森林公安局有关民警带着兴奋的语气说,至此,该案可宣告圆满落幕。

  他所说的非法盗猎猕猴大案发生在9年前,三明森林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非法盗猎100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的案件,之后,盗猎者四处逃窜。

  三明森林公安从没停止过追捕的脚步,2009年8月25日,在河南新野县警方协助下,终于将批捕在逃的首犯河南人马某红抓捕归案。

  据介绍,该起案件可概述为,河南新野县沙堰镇李营村农民马某红,纠集马某令、马某平、邓某献、马某臣、邓某举、马某勤、陈某朝、孙某保、马某甫、马某习和陈某宝等不法分子,疯狂盗捕国家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猕猴,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三个月时间里,就先后在邵武、建阳和泰宁等地盗捕野生猕猴108只。

  据介绍,目前还有一名盗猎者在逃,警方仍在全力追捕中。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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