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推进安全生产
2011年福州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11-21 14:50:2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二)认真做好职业危害预警监测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认证落实《福建省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预警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确定预警监测工作重点,建立互通工作机制,完善职业危害预警监测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及时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异常情况和作业场所检测超标情况。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企业和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改进生产工艺和流程,使其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市、县(区)两级卫生部门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的规定,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尽快摸清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企业分布情况。督促企业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危害项目申报,对已申报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严重程度,制定侧重点不同的管理方案。

  (四)开展有毒有害企业的监测和体检工作,完成职业卫生考核指标。要求各县(市)区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继续把职业卫生工作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推动各县(市)区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对各县(市)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工作场所的监测和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年度考核指标的完成。

  (五)加大对县(市)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工作指导和培训。针对各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实际情况现场指导各辖区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同时集中办班培训1期,拟办《2011年福州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培训班》,为基层培养职业卫生骨干人才,提高基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九周年大型宣传活动。市卫生局计划于2011年4月25日-5月1日,与省、市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九周年的大型宣传活动,以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增强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职业病执法氛围。

  四、要求

  各县(市)区每季度应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并向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每一季度应将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总结推广一些先进做法,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11月底各县(市)区应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福州市卫生局

【责任编辑:陈燐】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