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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11-21 14:40:1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巩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促进我市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对非煤矿山的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内容与有效载体,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核心,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以减少非煤矿山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开采、无证生产行为,治理违章作业,夯实基层基础,依法行政,推广先进技术(装备),转变作风,力争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技术、管理、监管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为重点,把好审查、审核关,加强对企业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督查,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以治理非煤露天矿山高台阶不按开采设计方案、不分层、不分台阶开采为重点,杜绝违规开采,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巩固和提高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率,督促和引导矿山企业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开采,确保非煤矿山生产有序、规范和安全。

  (三)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制定的《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把省级安监部门检查、市级安监部门督查、区级安监部门巡查和镇、村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

  (四)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整合工作为契机,通过整合促进全市非煤矿山采矿权的合理布局,实现规模化、机械化开采,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加强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从本质明显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矿山,实现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成立福州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爱国(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梁文凌(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慧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建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王永明(福州电业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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