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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之中看法律落实亦喜亦忧
2008-01-29 17:17:59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字号

  “面对暴雪的‘卷土重来’,我们及时‘点亮’了红色预警信号。”安徽省气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预警中,气象部门提示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农牧区和种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虽然预警很及时,但已在合肥火车站滞留两天的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程汀仍有些抱怨:“大多人对预警信号的认识,只是判断雪更大了,而这和人们从直观上看到的情景没有多少差别,谁能说明预警信息对人们的具体帮助是什么吗?”

  程汀认为,预警信号更多的意义不是“亮一下灯”,而应当是预警措施的落实,广场上这么多人怎么喝水,怎么上厕所?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应该落实。

  由于及时预警的效果和受灾损失不断刷新存在错位,不少人感觉似乎并没有从预警中受益。自1月12日以来,安徽省已连续发生3次强降雪天气,除了农作物等严重损毁外,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都没有因“有了教训或经验”得到改善。安徽的三座长江大桥和一些高速路段的车辆多天仍未疏散,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全省高速公路仅有几台铲雪车,势单力薄,除冰用的化学品也没有及时购置调配。

  “目前,此次暴雪的预警已经变更为一级红色,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需要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合肥凯安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说,“从目前合肥除雪车难见踪影来看,应急设备的调集和储备还是有欠缺的地方。”

  预防为主须臾不能忘记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一辆车身上写有“民政救灾”字样的吉普车在结冰的路面上缓慢爬行。车辆在一间土坯房旁停了下来,安徽省岳西县民政局局长刘煜一下车便直奔土坯房,询问该户人家是否缺衣少粮。刘煜揭开米缸的木盖,伸手探了探米的深浅。得知该户基本生活没有困难后,刘煜等人才继续前行。

  雪未下完,救灾工作已经展开,这是应急机制的重要部分,不可或缺。“但是应急机制头轻脚重,不均衡。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中不难看出,对突发事件应当以预防为主,但现实操作却往往相反,应急预案停留在事后救助层面的居多。”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轻预防重救助是应急预案的软肋。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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