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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恶意停缴住房公积金 将被终止贷款合同
2013-04-23 07:08:06  作者:綦芬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无房户租房

  可提取公积金

  问:租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过管委会或管理中心规定的家庭工资收入总额15%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支出。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申请时提交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房产登记名字为配偶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除还贷提取可一年申请提取一次外,其他提取均须在发票或收据开出的时间一年内申请提取。

  问: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残疾人证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当地民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父母遇重大疾病

  可提取公积金

  问:过去我公公生病,想提取他儿子的公积金来看病,可是得到答复是不可以。现在听说可以了,是不是双方父母重大疾病都可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经所在街道或单位核实确认的职工家庭收入证明、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一年内有效)、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有效身份证。

  重大疾病为《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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