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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荣膺“全国法治先进县”
2013-04-20 21:19:17  作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坚持依法行政 建设“阳光”政府

  近日,在市级新农村精品示范村闽侯县白沙镇孔元村,几位村民代表来到村部查看村务公开情况。这是闽侯县实施农村“五要”工程建设的具体体现。据悉,闽侯县要求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农村“五要”工程),村里要为村民搭建监督村务平台,让村民对村务情况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从村、镇到县,坚持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是闽侯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一个方面。对于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方面,闽侯县始终坚持公开、透明、集体决议, 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规范集体议事决策。闽侯县健全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坚持实行县委常委向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层层把关,透明操作。对于重要决策,要求做到认真调研、摸清实情,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客观规律和新形势发展要求。注重县委与各套班子之间的沟通协商,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干部任用上,从干部动议、初始提名、沟通酝酿到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都明确用人行为规范,在具体选拔中做到严把条件标准,严格履行程序,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强力推进依法行政。闽侯县在各级部门中广泛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社会承诺服务活动等,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每年还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提高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创新司法便民举措。闽侯县各级司法机关坚持公平正义,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县法院以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为重点,将立案大厅打造成法院文明服务的窗口。该大厅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庭前调解等司法服务功能于一体,方便群众诉讼。基层法官经常深入边远农村,开展“送法上门”、“法官进乡村、进校区、进山区”等活动。县检察院开通网上举报信箱,实行预约接待,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发生涉检信访案件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守时间、定措施、包息访息诉的“四包一定”责任制,实现接访息访息诉率达100%。2010年8月,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开通服务热线,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医疗、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和调解工作。目前共受理医患纠纷57件,答复57件,办理案件48件(其中重大案件26件,较大案件5件),基本实现患方满意、医方满意、政府主管部门“三满意”,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办公运转模式和机制在全市推广。

  此外,闽侯县还坚持依法选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夯实法治闽侯创建基础。该县在全县319个村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其中1个行政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30个村(居)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称号。

  坚持法治惠民 助推经济建设

  “要不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我哪能拿到赔偿款啊!”20日,说起自己的遭遇,来自河南的女孩小李满怀感激,连称“没想到”。

  2011年11月,16岁的小李在闽侯青口镇一家企业务工时,左手中指和食指被机器轧断,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七级伤残。她与家人找到企业方要求赔偿,但在赔偿金额上双方一度相持不下。

  今年1月23日,小李与家人来到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张春飞热情地接待了她,免费为她打“官司”,帮助讨回19.6万元赔偿款。

  2011年以来,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农民工及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78宗,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为2500多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770多万元。

  关注民生、法治惠民,是闽侯县在法治创建活动中的宗旨。闽侯县各级司法机关转变作风,关注民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闽侯县检察院重点查办涉及农村基层生产生活领域的职务犯罪,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县法院积极实施法治惠民战略,自2011年以来,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共减免金额达20多万元;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农民工追薪和提供法律援助。

  为了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针对农村地域广阔、人员居住分散、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等特点,闽侯县创造性地在基层建立了“七有”组织,即有普法组织、有法制学校、有有法制宣传栏、有普法网络等。目前全县建立村级普法工作小组346个,建立农村法制学校110多个,有360多面(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建有法制互联网收看点,每个村小组有一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文化中心户或农家书屋设有法制图书角。

  “法治闽侯”创建活动,让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社会治安保持总体稳定,为“十二五”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跨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宗兴 阮海舟 林登佑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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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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