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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荣膺“全国法治先进县”
2013-04-20 21:19:17  作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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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司法局组织律师现场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询活动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0日从闽侯县委获悉,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对2010~2012年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闽侯县成为福州地区唯一受到表扬的县。

  闽侯荣膺“全国法治先进县”,决非偶然。2006~2010年,闽侯就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2010~2012年,我们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唯一‘经济实力十强县’和‘经济发展十佳县’,并于2011年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坚持依法治县,开展法治先进县创建活动,打造‘法治闽侯’密不可分。”闽侯县委书记赵学峰说。

  坚持调解优先 化解社会矛盾

  4月2日晚,青口镇幸福村村民陈依姆刚雇请一周的保姆谢某突然死亡,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难以达成一致,谢某的家人决定陈尸陈家。当天深夜,陈依姆的家人来到位于青口镇工业路的“李为胜调解室”求助。

  李为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彻夜调解,终于在第二天早上8点使双方在赔偿协议上签字,由雇主赔偿6万元了结此事。

  “和事佬”李为胜名不虚传。以“全国调解能手”、青口镇司法所调解员李为胜命名的“李为胜调解室”,自1995年成立以来,每年调解的邻里纠纷、讨薪维权等案件上百起,成为维护基层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武器”。

  在闽侯县,像李为胜这样的专职调解员,全县15个乡镇中共有1108人。此外,全县还有人民调解组织342个,形成了县、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调解网络。2011年以来,全县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达5000多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2件,阻止群体性械斗20起。

  建立健全调解员队伍和基层组织,是闽侯县开展“法治闽侯”创建活动的一个缩影。2010~2012年,闽侯县将此项活动纳入全县工作总体部署,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赵学峰为组长、县长严金官为副组长的“法治闽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形成共识。“我们坚持以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县为抓手,为提前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闽侯县县长严金官表示。

  在县委县政府明确创建“法治闽侯”内容、标准的基础上,全县各级建立健全了上下联络机制、监督推进机制、考评激励机制等,每一环节环环紧扣,使创建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在创建中,为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闽侯县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手段,提高实效。2年多来,县里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的同时,通过开展文艺汇演、摄影图片展、书画创新展、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宣传,让群众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闽侯县还设立大型法治户外公益广告,利用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在公共场所进行法律宣传,在乡村、单位开辟法制宣传橱窗、法治公园,县级媒体开设“监督与落实”专题、专栏,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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