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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审判”为什么会出冤案
2011-10-16 11:33:48  来源:大洋网  【字号

  如何杜绝“媒体审判”引发冤案

  “媒体审判”冤案易成却喊冤无门,若要扭转这样的局面,恐怕还要多管齐下。

  完善立法工作,制定《新闻法》,细化相关司法解释和行业准则,规范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让这个最该充满阳光的行业不要沦为黑洞。

  健全诉讼机制,对于新闻报道中侵权行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我们需要更强的诉讼维权意识,更有经验的法官和更加专业的律师,让媒体能更负责任地报道。

  落实主管部门,应有一个类似于新闻局的行政部门和行业自律协会,事前不干预媒体新闻自由,但事后可以处理当事人对不实、虚假的报道的投诉,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管。

  “媒体审判”受伤的是谁

  本来,对一件事情媒体有批评性报道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在卢俊卿事件中只有批评性报道,几乎没有媒体发出不同声音。难道,所有媒体掌握的事实和观点就那么一致?恐怕只是无人敢站出来为“富人”说话,生怕自绝于人民,就成了群众的“公敌”吧。简单的事件报道被运动化,社会大众对贫富差距、特权阶级的不满情绪积蓄已久,加之媒体的迎合和煽动,自然要寻找发泄口,撞在枪口上的卢氏父女只能为此买单。

  “卢美美事件”真正受伤的是谁?不仅是这对父女,更是满腔热情的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的慈善事业,是本已孱弱的社会信任基础,是和谐的社会关系,也是媒体自身的公信力。

  媒体审判不仅在形成冤案的过程中伤害了他人,媒体自身受伤的情形也不能视而不见。多年来,一些媒体因名誉侵权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危及自身的美誉度、公信力和影响力,个别主管和记者受处罚也应成为前车之鉴。

  如果说新闻自由是民主社会的要求,那么新闻自律就是成熟的民主社会的要求,这需要民众在接受信息时能理性地思考和判断,需要新闻媒体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也需要更高的法治水平。(钱卫清中国人民大学跨国商事研究所所长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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