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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人人有机会做慈善
2011-10-16 16:25:45  来源:东北网  【字号

  从世界范围来看,慈善家无不有政治家与企业家背景。这一方面是由于慈善需要实力与资源,另一方面,做慈善也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需要名人、能人来做。慈善当然不能够为了“纯公益”、“高尚”等xue头而因噎废食,拒绝企业与政治。

  对于我国民营企业来说,面临的是品牌层次低,走不出制造业、走不出国门的现状。不会经营的商人不是好商人;不会把慈善与经营结合的人当然也不是一个好商人。在企业把慈善与经营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需求,就有了卢俊卿这样的好商人参与进来,成功地发挥了中介、平台的功能,奠基了“中非希望工程”的项目。卢俊卿不但担当了“募捐”、“劝捐”的角色,并且捐出了真金白银,可见是一个有见识的企业家,为了事业肯投入与付出。

  卢俊卿从事这项事业,不乏眼光与远见。这个双重角色的商人,一方面为了企业的品牌参与慈善,后来干脆满足企业、政府对慈善的需求,做起了牵线搭桥的项目,拓展了企业的业务、企业品牌也有了新的生长点。这是一个商人的智慧。

  在日常生活中,去判断他人,我们都懂得一个道理:要观其行,亦要观其后效。行为正当,对社会有正面效果,就是良行。除此之外,我们需要去拷问企业做慈善的动机吗?还是只监督其做慈善的行为就足够了?

  于公众来说,企业做慈善,不须问为什么做;只必须过问如何做。当慈善是一种企业行为时,我们对慈善不要过于理想化,要求企业“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企业家道德的血液,只在国破家亡时需要。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中,对于企业行为,只要求它程序上合法、实质上不损害正义,足够了。这就是法律的标准。如果对慈善作道德评判,就是“求全责备”,本身就伤害了慈善事业。

  应该让人人有机会做慈善

  中国慈善业危机无疑是继乳业危机、地沟油事件等行业性丑闻之后的一大危机;位于慈善危机风口浪尖上的卢俊卿则认为自己是史上第四冤,而第三冤恰恰就是他的女儿卢星宇。“冤”是个很不爷们的词;“喊冤”相当于法律程序中的“申诉”,特点是对于“定案”的程序,相当于求“平反”。从这个意义上讲,卢美美父女挑“冤”这个字发表诉求,还是比较“中肯”的。因为舆论目前对卢氏父女已经基本定义为“无良商人”。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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