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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期限约定不明闹上法庭 法官称房东可收回店面
2008-06-24 20:29:17  作者:赵锦飞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就租赁期限达成一致意见,亦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故该租赁应视为不定期租赁,谢某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本案租赁合同解除后,谢某应给予黄某腾空承租店面的合理期限。

  法官说法:不定期租赁与定期租赁有何不同

  审理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定期租赁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个明确的期限约定,而不定期租赁则没有明确的期限约定。属定期租赁的,在约定期限到来前,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拒绝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只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即可。

  (福州晚报记者 赵锦飞 通讯员 樟法)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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