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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老人团游港续:遭导游威胁 买条项链就要上万元
2014-09-23 08:04:27  作者:陈雪芳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监管困难多地方采取隐蔽方式规避旅游法

  据了解,“零负团费”的游客,往往需花费一定数额的指定消费项目费用。风味餐馆、偏僻宾馆、观光缆车、上岛游船、出租车司机、低劣景点、购物商店、特种演艺厅等自费场所的旅游服务供应商为了保证客源,只得将大部分营业收入都“返还”给地接社和导游,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而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此外,由于“零负团费”收取的费用过低,游客还有可能未被购买保险、被安排进条件极差的宾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谢朝武指出,尽管在旅游法颁布之后,“零负团费”形势一度有所好转。但随着行业内部发展,很多地方采取了隐蔽方式规避条款,“比如不是旅行社组团,而是商家向游客发放优惠券,让游客以购物者身份前往,那么旅游部门便不能对其进行监管。”因此,很多地方的旅游部门都不能以“零负团费”的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当然,如果是市面上的黑旅行社,那么可以联合工商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但最主要的,还是需要有受害者报案。”

  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旅游部门的管理规则是属地管理,本次事件中,由于对方冒用的是“深圳康辉”旅行社的名义,村民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当地的旅游部门反映,并要求查处。即便是假的旅行社,也应该由旅游部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进行调查。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比如签订的协议或是行程中的票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东南快报记者 陈雪芳)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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