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取钱忘记拔卡2500元被冒领 人生第一笔工资泡汤
2014-09-19 11:36:52  作者:王慧敏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律师:取走他人忘在ATM机上银行卡的钱涉嫌诈骗

  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椿平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操作取钱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注意刑法上“信用卡”包括储蓄卡等,而不局限于生活中通常所指透支消费的信用卡;“拾得”包括别人遗忘在ATM机里而进行操作这一行为)。

  另福建省的信用卡诈骗罪量刑起点为五千元,故本案例中,查实冒取钱金额仅为2500元,未达追究刑责标准,但公安机关仍可处以治安拘留等处罚。

  (东南快报记者 王慧敏)

【责任编辑:黄新锦】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