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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快递电脑变废品 快递公司:包装无损不负责
2014-07-03 16:12:28  作者:黄丹妮  来源:人民网  【字号

  电脑显示器侧边出现裂缝

  专家:消费者维权需举证,邮政保价不利消费者维权

  难道支付邮费购买服务后,物品在寄送途中损毁了,消费者就只能闷不做声地吃“哑巴亏”吗?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发生快递纠纷时,消费者可以依法进行自我维权,但必须具备物品确实损毁的事实依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邮政法》中的相应法律依据。房先生家人在收到电脑时,因为快递员只送到路口,没有当面拆包检查,这对事实依据的举证造成了困难,消费者自己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快递公司“外包装无破损,不需承担责任”的说法,丁兆增强调其并不具备法律依据,是不生效的。而《邮政法》中关于保价的规定,确实具有法律依据,但其关于3倍邮费和另出保价费用的规定,主要是站在保护快递企业发展的角度考量,对消费者有失公平。因此,自2009年实施以来饱受诟病。

  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丁兆增建议,首先消费者自身应提高法律意识,特别是寄送贵重物品时更要当场验货,注意证据保全;快递企业应加强服务意识,当纠纷发生时,不能一味逃避免责,以霸王式的姿态高高挂起;现有的《邮政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有失公平,国家应该以更加平衡、公证的法律,规范并鼓励快递行业的发展。

  (人民网记者 黄丹妮)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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