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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结婚、被离婚 身份证被冒用引发了不少荒唐事
2014-07-02 09:29:16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案例二:想结婚的结不成

  超生的堂妹冒充堂姐学习生活

  堂姐穿嫁衣时发现自己已婚5年

  堂妹小敏长期冒用小玲(均为化名)的身份学习生活,甚至连结婚登记也用小玲的身份信息,导致小玲想结婚都结不成。小玲只好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当初为小敏颁发的结婚证。日前,闽侯县法院支持了她的诉请。

  小玲出生于闽侯县竹岐乡的一个农民家庭,自幼父母离异,她随母亲到外地生活,但户籍关系一直留在父亲处。

  2012年,小玲回到阔别29年的竹岐乡,准备迁移户籍结婚,却发现自己的户籍早已被人迁移出去。她急忙赶到竹岐派出所了解情况,才知道自己的户籍被堂妹小敏冒用了。5年前,户籍登记上的这个“小玲”就已经与他人拜堂成亲了。

  原来,1985年出生的小敏因为父母的超生问题,当时未能登记户口。后来,小敏过继给小玲的父亲做养女,20多年来,她一直以小玲的身份生活、学习,使用的户籍信息也都是小玲的。

  2007年,小敏以小玲的身份领取了第二代身份证,上面的姓名、出生日期、住所地等都是小玲的,但照片却是小敏本人的。次年,小敏以小玲的身份与大强(化名)登记结婚,并且把户籍关系移至大强家里。

  直到竹岐派出所登门调查,大强才发现,他与“小玲”恋爱结婚这么长时间,却连对方到底是谁都没弄明白。派出所根据调查结果,恢复了小玲的户籍关系。同时,小敏还被派出所拘留了3天,身份证也被派出所收缴。不久后,小敏在派出所的帮助下,恢复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将户籍关系落到丈夫家里。

  由于被小敏冒用身份登记结婚,小玲的婚姻关系属于“已婚”。她只有撤销小敏的结婚登记,自己才能结婚,不然就是重婚。小玲为此只得将婚期一再推迟,她心里很着急,多次跑到闽侯县民政局,要求撤销小敏冒用其身份证的结婚登记,但遭到拒绝。

  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无奈之下,小玲只得将闽侯县民政局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闽侯县民政局辩称:当年,小敏和大强持有效身份证申请结婚,形式及实体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小敏隐瞒真实情况骗得身份证,进而持该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错在公安机关。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审查其身份时没有过错,不应对此担责。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被胁迫进行结婚登记的才可以申请撤销,而涉案婚姻登记不存在被胁迫结婚的情景,因此民政局无权撤销结婚证。

  闽侯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政局在办理涉案结婚登记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已尽到审查义务。小敏以小玲的名义骗领身份证并据此登记结婚,目前此身份证已被公安机关收缴,民政机关颁证的事实依据已不存在,因而其颁证行为应予以撤销。

  据此,该院判决撤销了闽侯县民政局作出的“小玲”与大强的结婚登记。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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