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汽车三包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规定上不够细致
2014-06-12 09:03:28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

  资料图

  存在对车辆质量瑕疵的规定不够细致、强制性不强等问题,有车主呼吁三包规定能更细化。

  海峡都市报讯 去年10月1日,备受瞩目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正式施行,一晃已过去半年多。该规定实行效果如何?昨日,记者从福州马尾工商局了解到,工商人员在实际调解中发现,存在对车辆质量瑕疵的规定不够细致、强制性不强等问题,有车主呼吁三包规定能更细化。

  案例一

  汽车外观有瑕疵责任未明确

  今年4月23日,福州市民俞先生在马尾江滨东大道附近的东风本田4S店买了一辆汽车,4月28日,他发现引擎盖上有4个小凹点,深浅相当,不像人为的。此外,他还发现4个车门在玻璃升降时,会出现隆起的现象。他怀疑是旧车,想要退车。

  4S店称,这些问题是汽车出厂时自带的,属于正常现象,4S店会打报告向厂家反映。4S店只同意对引擎盖进行打磨喷漆处理,对车门进行维修。鉴于双方分歧太大,工商无法调解。

  工商人员解释,虽然规定原则上要求“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但由于没有相应罚则和具体的限制性条款,相应的内容成了摆设,4S店也就以“出厂就这样”为由回应了事。

【责任编辑:朱红杰】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