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纠纷日渐增多 租房多留个心眼
2014-03-26 21:36:01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近年来,随着租房市场的升温,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纠纷日渐增多:一些租客擅自转租房屋,不爱惜室内物品,房间内“脏乱差”,还不按时交房租和水电费等,让房东感到很头疼;而一些房东在租房时故意虚假宣传,见市场租金上涨,就动不动找借口赶走原有租客等,让租客深恶痛绝。双方的紧张关系导致诉讼不断,甚至出现互告对方违约的情况。

  案例一:

  租客长期不纳税房东垫付想解约

  法院:解约理由不充分,诉请不予支持

  大力(化名)租住阿明(化名)的店面长期不纳税,害得阿明不得不垫付一些税费。阿明一怒之下想提前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日前,仓山区法院经过审理,驳回阿明这方面的诉请。

  2007年8月,阿明与大力签订了一份《租赁合约》,约定将自己位于仓山区的店面租给大力营业,租期从签约时起到政府拆迁之日止,月租金为3500元。双方同时约定,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房产税、工商管理费等各种税费,均由大力自行承担。

  此后,大力每月按时向阿明交纳店租,双方相安无事。

  直到去年年初,阿明收到税务机关送来的税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才知道大力自租店以来从未向税务机关交过税。阿明急了,多次催促大力尽快交纳相关税费,但大力置之不理,还拒绝签收他专门发去的催告函。无奈之下,阿明只得垫付税费1572元。

  阿明很生气,认为大力的做法明显违约,因此拒绝接收对方的租金,想提前收回店面。

  去年四五月间,大力发现其承租店面的门锁突然打不开,电源被人偷偷切断,导致他10天时间无法正常开店营业。他怀疑这一切都是房东阿明在背后捣鬼,于是诉诸法律,要求阿明免除店面关闭期间的租金,并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阿明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大力偿付代垫的1572元税费。

  仓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大力主张阿明叫人锁住店面,并切断电源,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主张,因而他请求阿明赔偿损失的诉清,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诉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房产税、工商管理费等各种税费均由大力承担,因而阿明反诉要求大力承担其垫付的1572元税费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该院同时认为,鉴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大力不交税阿明就可以解约,阿明又未能举证说明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或者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所以阿明请求解除合同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二:

  承租户续租遭拒还被房东追讨损失

  双方互告对方追责,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某房产中介公司承租的店面到期后,要求续租。房东不仅拒绝其请求,还要求其赔偿承租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双方都不服气,互告对方讨说法。日前,鼓楼区法院经过审理,驳回当事双方的诉请。

  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福州软件园内一栋商住楼沿街底层的5间店面。该商住楼是某投资公司的产权,其将房产交给某高校人才培养基地使用。2008年9月,房产中介公司与投资公司及高校人才培养基地签订《承包合同》。三方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承包这5间店面,作为软件园的服务配套设施,承包面积420平方米,承包期为5年。在承包期间,该公司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转租。承包期满经各方同意,房产中介公司可继续承包5年,延长期间承包费不变。

  2012年9月,开在租赁店面内的一间超市发生火灾,将整栋楼的供电电缆及配电箱烧毁。高校人才培养基地为此支付电缆费用和维修费用4万多元。在人才培养基地的追讨下,起火超市和隔壁超市的经营者分别交纳电缆费用和维修费用6461.1元、3636元。

  2013年6月,福州软件园管委会向人才培养基地和投资公司发函,认为他们出租的一层临街几家商铺长期存在“脏乱差”现象,希望他们能引进高素质的配套项目。

  人才培养基地受到触动,当月就给房产中介公司发函,认为该公司未能按照承诺引进高质量配套服务,而且常年未按有关规定对所承包场所进行管理;房产中介公司将场所多次转租给个人经营,且多次被软件园管委会要求重点整治。因此,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该公司至2013年9月承包期满后,人才培养基地将收回场地。

  房产中介公司多次找人才培养基地协商续租事宜,均没有结果,就将人才培养基地和投资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21万元,并确认双方的承包合同期限到2018年9月为止。

  投资公司很生气,很快提起反诉,要求房产中介公司赔偿因火灾造成的损失4万多元。

  鼓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实际上是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到2013年9月为止;承包期满经双方同意,房产中介公司可续租5年。但合同期满后,人才培养基地和投资公司都不同意房产中介公司续租。因此,房产中介公司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期限到2018年9月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投资公司反诉要求房产中介公司赔偿因火灾造成的损失4万多元,但其未提交消防部门对于火灾的责任认定,因而无法认定当事双方在火灾中的事故责任大小及责任比例。法院不支持该反诉请求,投资公司可待补充相关证据后另行主张权利。

【责任编辑:徐匆】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