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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买美容液 商家拒绝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
2014-10-09 16:46:06  作者:徐丰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接线员一听要退货,便称这个电话仅供咨询,既然姚女士对产品疗效有疑问,那就叫个专家跟她解释下。之后“专家”在电话那头滔滔不绝地说起疗效。当姚女士强调自己要退货时,“专家”称他只负责解释,退货要叫其他部门来接听电话。接着,电话那头“客服经理”、“销售经理”等轮番上场。“这分明是忽悠我,拖延时间。”姚女士觉得商家想拖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9月23日,姚女士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经工商部门协调,电视台同意协助姚女士办理退货手续。日前,姚女士退货成功。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据悉,9月下旬,省工商局已部署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电商企业落实新《消法》无理由退货规定专项检查行动,以促进经营者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光前 付严)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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