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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落地两年 榕部分婴幼儿服装标识仍未达标
2014-10-21 15:11:44  作者:邱也栩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专家技术类别不达标≠质量不达标

  “一件衣服,不但要符合所标注的强标中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还需满足明示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检验二部副部长沈燕说,所以安全技术类别不达标,不能简单地认为其质量不达标。

  沈燕说,合格的婴幼儿产品的安全技术类别一定要符合A类,同时还应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因而从标识角度看,若标注了B类或C类的婴幼儿服装是不合格的。此外,婴幼儿用品的洗涤维护方式中应特别标明“不可干洗”,因为残留的干洗剂可能会对婴幼儿带来伤害。

  (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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