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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开招聘交通“警辅”人员 薪资报酬分七档
2013-11-18 21:46:46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警辅”人员有5种工作职责

  根据招聘通知,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在民警指导下从事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的专职人员,其主要职责有5种:在指定的区域、路段、岗点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或治安案(事)件现场周围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对交通参与人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接受群众的询问和求助;5、完成其他任务。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领导,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负责本辖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层级晋升、表彰奖励及日常管理使用。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四城区公安分局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用工协议,市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3年一聘。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层级分为实习警辅、三级警辅、二级警辅、一级警辅,层级晋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绩效优先、注重能力”的原则,实行续聘晋升。其中服务年限不满1年的为实习警辅;服务年限满1年的可确定为三级警辅;服务年限每满3年,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续聘晋升一级。交通警务辅助人员职务层级分为副警辅长、警辅长。警辅长职务层级实行公开竞聘、择优晋升。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定,四城区公安分局具体实施。交通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结果将作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续(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者给予1个月基础报酬作为奖金;对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度不计基础报酬工资年限,并扣发当年度岗位补贴;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薪资报酬分七档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报酬标准以2011年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为基准,报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均值为3113元/月,与级差和岗位挂钩。综合考虑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水平等因素,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报酬待遇分为基础报酬、津补贴两部分。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正式聘用后的80%。该标准在交通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立运行后执行。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基础报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金额)档次标准为一级2000元、二级2200元、三级2400元、四级2600元、五级2800元、六级3000元、七级3200元。从事非管理岗位、高中(含)以下学历的工作人员基础报酬以一级为起点;大专学历人员基础报酬以二级为起点;副警辅长和本科学历人员基础报酬以三级为起点;警辅长基础报酬以四级为起点。基础报酬每3年晋升一级,于当年7月1日起执行。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津补贴由生活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部分构成。生活补贴每月500元,岗位补贴每月300元。岗位补贴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由四城区公安分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与此同时,每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有服装经费800元,配发冬、夏执勤服及相关用具,每年更新经费300元。交通警务辅助人员依照规定统一着装,服装样式、标识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定执行。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榕公宣/文 俞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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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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