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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开招聘交通“警辅”人员 薪资报酬分七档
2013-11-18 21:46:46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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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公招警辅,让队伍更加年轻化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8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公安局于即日起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264名(女性人员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10%)。报名咨询电话:87026519(上班时间拨打)。

  应聘者须有本市户籍

  据介绍,应聘者须年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弱色盲;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本市户籍(含五区七县市),品行良好,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公开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和身体条件确定录取人员。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21日两天(8:30~11:30、14:30~17:30);地点:福州市公安局警官之家(鼓楼区津门路11号市公安局大院内);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报名表(表格到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zga。gov。cn中的“招考警员”栏目下载);审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3日上午,地点在福州市第十一中学;内容以交通法律法规为主;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笔试加10分。按笔试成绩1:1.5入围面试,26日进行面试。

  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为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对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原先聘用交通协管员,今后将通过组织面试、业务考核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聘用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后,原交通协管员聘用合同予以终止。未被聘用为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的交通协管员,根据劳动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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