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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尔快递帮客户快递违禁品被扣 只愿赔三倍邮资
2012-06-12 07:25:24  作者:石芳 陈银燕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网友“书嚎啊”@福州晚报官方微博称,他父亲通过福州速尔快递服务(金山)分部寄了两件同类型的电瓶样品到湖南株洲,结果客户只收到一件样品。他父亲打电话到快递公司,公司给出的解释是电动车电瓶是快递违禁品,已被总部没收了。对此,快递公司只愿赔3倍的邮资。

  对此,律师认为快递公司在明知是违禁品的情况下,还帮客户快递,导致物品被总部扣下,快递公司服务有过失,应全额赔偿客户的损失。

  客户:快递两件危险品 一件被没收

  记者联系网友“书嚎啊”的父亲郑先生。郑先生告诉记者,5月22日他联系了福州速尔快递服务(金山)分部,要把电瓶样品快递到湖南。

  郑先生说:“当初我已经非常明确地告诉快递人员,这两件样品是电瓶,且外包装上也有醒目的电瓶标志。业务员看过后没反对,也未对包裹进行开封查验。”于是,郑先生按规定付给快递员90元的邮寄费,但未选择保价。

  到了5月28日,株洲的哪家公司来电话说只收到一个电瓶,郑先生立马委托妻子联系福州速尔快递(金山)分部。分部客服人员声称,由于货物外箱受损严重,被总部查出电瓶是快递违禁品。电瓶在南昌被扣,按公司规定予以没收。对此,公司向郑先生做出按邮费三倍赔偿的承诺。

  “邮寄两件同样的产品,一件可以运到株洲,一件却被当作违禁品处理。”郑先生不解地说,“快递公司对此有过错,他们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客户未保价 不能全额赔

  记者咨询了福州市内多家快递公司,客服人员都表示电动车电瓶属于快递违禁品,拒绝接收。

  随后,记者采访了福州速尔快递服务(金山)分部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他们收到电瓶的时候,已经知道这是快递违禁品。考虑到寄件人与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出于人情就帮对方快递。但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其中一个电瓶样品的箱子破损,被总部的工作人员发现是快递违禁品,就被没收了。另一件电瓶样品没有被发现,就发到了目的地。

  “我们也跟总部多次沟通,但总部坚决不予退还。考虑到这件事情我们也有责任,我们愿意进行赔偿。”快递公司负责人说,对于违禁品被没收,公司一般按遗失货物处理。按规定只能最高赔偿邮费的3倍。对于郑先生提出的全额赔偿,该负责人表示,在客户没有保价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全偿的。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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