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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沙健身现霸王条款 离职私教业务提成学员买单
2012-05-28 21:09:04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然而,浩沙健身俱乐部阳光店拒绝了她的要求,“说只能将这些课时转卖给其他会员,不能退现金”。杨小姐不同意这一处理方式。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5月初,浩沙健身俱乐部阳光店答应退款,但要扣除部分费用,其中一项引起了杨小姐的不满,那就是要在退款里扣除黄姓教练的业务提成。

  浩沙健身俱乐部阳光店的私教主管告诉杨小姐,当初她购买100节私教课后,黄教练已从中提成15%,如今这名教练已经离职,她若是坚持退款,要从退款中扣除8%的业务提成。

  “所谓业务提成是企业和员工内部间的问题,为何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杨小姐说。

  28日下午,记者前往浩沙健身俱乐部阳光店采访。该店一名女负责人称,会员在该店消费时如果出现纠纷,该店会和会员沟通,因她未获授权,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记者随后在现场拨打了浩沙健身俱乐部福建总部的电话,一位自称韩经理的工作人员称,针对私人教练离职,会员希望退款一事,浩沙已经在和会员沟通,他同样拒绝记者进一步采访此事。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介绍,市民在健身俱乐部办卡消费,就与俱乐部形成了合同关系,私人教练作为健身俱乐部的雇员,其业务提成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再次介入调解此事。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李锦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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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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