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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随处可见“招数”五花八门 店外店该管管了
2011-07-13 22:08:57  作者:林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店外店忧患多 市民盼规范管理

  市民声音一:“巷子本来就不宽,饭店还要摆上几张桌子,儿子放学回家路过,既担心撞到服务员端的菜,又怕撞到吃饭的人引起麻烦。”13日中午,刚刚领着放学回家的儿子“挤”过太保境巷的陈惠玲抱怨说,原本家里离儿子就读的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很近,但是因为路难行,她还是坚持每天接送儿子上下学。

  市民声音二:大景城的业主黄美华说:“二手车店占道经营,不但影响了我们的出行,还把小区的消防通道都占了,发生火灾时我们逃跑会受阻,消防车也进不来。”

  市民声音三:家住西洋路白马新村的陈章华说:“城管前脚刚走,这些水果店后脚就又把水果摆到了路中间,得想个好办法,才能管住这些水果摊。”

  市民声音四:“楼下几个开玻璃门窗和铝合金加工店的老板,为了赶工期,加班不分白天黑夜,切割机的轰鸣声白天听着难受,晚上听着没法睡觉。”家住晋安区王庄南湖新村25座的王友明说。

  整治“店外店” 应转变思路

  福州大学社会学教授甘满堂认为,长久以来商家都认为店外的地方可供自己使用,再加上全社会对市容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的认识还很不到位,给店外店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心理支撑,同时因为竞争而扩大经营面积的客观需要,也导致店外店长期存在。要改变这一现状,仅仅依靠法律手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从人们深层次的价值观上下工夫。

  甘满堂认为,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就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上门说服,以拉家常、聊生意的方式拉近距离,取得信任,进而宣传市容法规,再要求店主接受整改要求。

  市人大代表林端认为,店外店这种不文明现象,对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都有极坏的影响,应该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管理,建立健全相互协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职责分明,也可与工商、个体私协联合开展“守法经营户”等挂牌评选活动,同时对于“不守规矩”的店铺给予相应的处罚,“要形成常态化执法,对于新出现的店外店要及时制止,避免跟风现象出现,导致难以收拾。”

  另一位市人大代表杨惠杰家就住在师大学生街附近,他认为:“查处各种店外店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通过查处增强执法队员后续管理中的威信,以收到良好的规范管理效果,避免因为个别‘钉子户’产生执法威严、公信力等方面形象的下降。”

  杨惠杰说,像学生街那种店外店经营现象较严重的地方,应该先易后难,先把容易规范的店面规范好,营造不搞店外店经营的社会环境,对于“钉子户”可以通过立案处罚、部门联合等手段坚决给予打击。

  市民如果要投诉“店外店”问题或对“店外店”管理有什么好的建议,可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为建设美好福州一起出谋划策。

  (福州日报记者 林蕾/文 俞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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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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