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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元汽配值班门卫迟5秒开门 遭老板打又丢工作
2008-03-24 20:31:26  作者:李琼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对此予以否认,当事人已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1月份,自己与厂方签订了三年合同,却在近日被辞退,且被告知不能拿到补偿款。”23日,闽侯友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门卫万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24日上午,记者在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见到了万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来自江西上饶,在闽侯友元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当门卫。3月20日晚10时许,他正在值班,老板蔡先生的车想进厂,因为电动门按钮出现了问题,他延迟了5秒左右才开门。随后,老板走进门卫室就工作态度问题对他进行质问,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老板抓住我的衣领,将我的头撞向窗户,造成窗户玻璃当场破碎,我的衣服也被刮破了好几层。”万先生称,他的手扬起时因惯性打到老板脸上,老板就说是万先生打了他。

  万先生第二天下午上班时,老板与负责人事工作的刘女士让他在《离职单》上签字。辞退理由是万先生在上班时吃东西、洗头。因为辞退理由与事实不符,而且厂方在合同还未到期时便把自己辞退,万先生拒绝在《离职单》上签字。

  万先生说,按照新《劳动法》规定,他与厂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合同上还写着“一星期工作五天,一天八个小时”,但是从2006年8月他进厂工作以来,他从来没有节假日和周末,如今厂方要辞退他,必须补偿他2年的违约金,以及从2006年8月至今节假日工作的加班费,但是老板拒绝了他的要求,只答应支付当月的工资,“老板说加班费已经加在平时的工资里面了”,万先生对记者说。

  万先生称,在冲突发生及拒绝签离职单后,老板曾两次拨打110报警,但警方还没有处理结果。由于多次要求厂方补偿未果,而且门卫不再让他进厂找老板,24日上午,万先生来到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被工作人员告知要到所属地闽侯县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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