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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未生儿子被丈夫赶出家门
2009-03-06 16:06:07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有女不能见

  “更离谱的是他竟然不让我见两个女儿,这是我无法忍受的。”阿秀的两个女儿,一个6岁,一个4岁,是她最牵挂的人,为了能见上女儿一面,阿秀找遍荷塘周边地方以及所有的幼儿园,都踪影全无,如今一说起两个女儿,阿秀更忍不住数度落泪。

  “到如今已经一年半没见过女儿了,我觉得任何时候我都有权利见我的两个女儿,因为我受了很多苦才生下来的,我现在到处寻找都找不到,都不知道他把两个女儿藏在哪里?她们现在生活怎样?担心她们是否受苦、挨饿,她们可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啊!”说到伤心处,阿秀泣不成声。

  数据:

  来自江门市司法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0宗,涉及女性188宗,占20%;在940宗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涉及女性的12宗,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女性的176宗。

  来自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1~11月份,该中心383宗法律援助中,婚姻家庭问题有245宗,占63.97%,因婚姻家庭问题寻求援助的比例在上升。

  分析:

  她们为何在婚姻中如此被动?

  经济地位不独立

  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分析认为,婚姻家庭问题比例上升,这与社会环境和家庭经济的变化有关系。经济因素在婚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变好或变差很快就影响到婚姻的维系。

  “一些女性在结婚后,往往不再外出工作,对于家庭的收入、家庭财产平时一无所知,面临离婚时,男方一旦将财产进行转移,女方往往一无所有。特别是一些农村女性法制观念浅薄,加之经济不独立,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往往就很被动。”

  文化程度较低

  江门市司法局陈建军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上重男轻女思想还未根除,导致这些妇女的文化水平和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从近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来看,受助的女性群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多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

  陈建军分析说,由于文化程度较低,没有技能,很多女性在社会上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经济不能独立,她们对丈夫有很大的依赖性。

  法制观念淡薄

  另外,一些农村女性法制观念淡薄,不懂得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后依法维权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特别是针对一些偏远地区、困难家庭的妇女群体。”陈建军说。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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