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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未生儿子被丈夫赶出家门
2009-03-06 16:06:07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女子因未生儿子被丈夫赶出家门(图)

阿秀说起伤心事就泣不成声。

  如今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不但年轻人这样,连老人也这样认为。然而在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有个丈夫已经有两个女儿了,竟然还愚昧地坚持要老婆再生个男仔,否则就要离婚。

  本周日是“三八妇女节”,记者在江门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因婚姻家庭问题寻求援助的比例在上升,占该中心全年法律援助的63.97%!婚姻出现问题时,女性往往不懂得如何维权,特别是一些农村女性法制观念淡薄,加之经济不独立,对丈夫有依赖性,一旦男方提出离婚,往往就很被动。

  住在祠堂旁破屋里的女人

  故事:

  丈夫阿升想要男孩,但阿秀却连续生了两个女儿,丈夫竟为此要求离婚,将她赶出家门,还长期不让她见两个女儿的面……

  记者在蓬江区荷塘白藤村的上村祠堂见到阿秀时,正值中午时分,她正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破旧小房间里做饭,木板造成的房门,里面只有几个碗碟、几张小木凳、一个电饭煲、一个煤气瓶,除了这些外,就是一些残旧的衣服。

  被夫逼离婚

  “老公叫阿升,我们是在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的,2002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刚结婚那几年,夫妻感情很好。”阿秀遥想当年的甜蜜爱情与目前的困境,泪水就忍不住流了出来。

  “结婚后,我们先后育有两个女儿,自生育第二个女儿后,为一些琐事吵架时有发生,但一会就好了。他是家里的独子,重男轻女,因为我没有生男孩,他认为我未能为他家续香火,因而疏远、甚至有意抛弃我。2006年8月以后,他要求我再生一个男孩,否则迫我离婚。”阿秀说,“生第三胎不但违法,而且我的身体也顶不住。之前两个女儿都是剖腹产的,不可能再生第三胎了。”

  有家不能回

  由于不同意离婚,丈夫驱逐阿秀出门口,不让她再踏进夫家大门,“他把我所有煮饭的煤气、电饭煲等东西都丢到大门外,还将我睡觉的棉被拿走,还打了我,连门都不让我进,所有的东西都在里面拿不出来。”

  后来阿秀在本村离夫家100多米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卖店,吃住都在店里面。“阿升有时会来小卖部,还一直保持夫妻关系。后来,小卖部被村里征用拆掉了,我只好到工厂打工。”阿秀说,“因为不能回家,我只好自己在祠堂旁边的破旧房子居住,白天去祠堂后面的工厂上班,晚上就睡在破房子里。夏天还好,到了冬天的晚上,呼啸北风从门隙吹进房间,太冷了!于是只好回娘家居住,幸亏娘家没有嫌弃我。”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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