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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黑老大摆平两任公安局长 被判无期徒刑
2007-11-05 17:13:45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字号

  冬海波为了便于其向银行套取贷款,掩盖其转贷牟利的非法目的,又与葛某同时签订了虚假联建协议。2002年3月25日,冬海波以质押、抵押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套取贷款1900万元,此后连同自有资金1100万元转贷给葛某的公司,葛某的公司为其出具了连同回报800万元在内的3800万元的收据。经过审计,天泽公司共计获利550万余元。

  作为房地产开发单位,难免出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对于这些麻烦,冬海波首选的解决方式不是法律而是暴力。

  穆某受他人请托,多次向冬海波所属的售楼处索要购房定金,引起了冬海波的不满。为了摆平穆某,冬海波让王建伟找人教训一下穆某。2005年10月25日,王建伟找来人,谎称向穆某退还购房定金,将穆某骗到售楼处,对穆某暴打。事后,冬海波为解决此事,先后经王建伟支付穆某手术费7万元。在该事件被查处后,冬海波为避免牵涉到自己,又让张杰给穆某1万元,并让穆某和王建伟到外地躲避,嘱咐他们不得向公安机关提供任何证据。

  要钱挨打,欠款更是难逃冬海波的暴力。冬海波在经营大连市嘉盈担保公司期间,为贷款人金某提供了贷款担保。由于金某到期没能还款,放贷银行从嘉盈担保公司账户内依法扣缴了本金和利息。对此,冬海波对金某甚是不满。2005年9月30日,在冬海波的指使下,王建伟带人在中山区上岛咖啡厅门前对金某拳打脚踢,致使金某的面部受伤,左眼眶内侧壁骨折。

  正如铁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里所描述的那样,冬海波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大连地区称霸一方,有组织地进行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尽快使自己已经取得产权的五矿大楼的业主搬迁,2003年11月23日,冬海波指使夏元庆带领王建伟、杨志超等20余人,手持木棒、片刀到五矿大楼对业主进行恐吓,通知业主限期搬出,并对部分业主进行殴打,迫使业主被迫搬迁。

  2005年7月16日晚,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刘家桥工地附近的居民集体抗议冬海波开发的楼房遮挡阳光,阻止工人施工。冬海波闻讯后,纠集了夏元庆等人前往工地驱赶居民,居民陈某被冬海波派去的人殴打致伤。

  如果说,冬海波一开始是以商养黑的话,那么到后来则演变成了以黑护商。冬海波在大连市成为当地“名人”。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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