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亚军:用良法规范政府职能
2014-10-29 16:22:10  来源:光明日报  【字号

  一是要合理解决政府职能内涵和权力边界问题,做好政府应该干什么的文章。一方面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通过清理,切实划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管理权限,将确实应由政府履行的职权以清单方式向全社会公布,使政府不能随意用权;另一方面要推行政府负面权力清单制度,把政府不该插手的领域,管理的事项,以及政府过去曾经染指的领域和事项通通晒出来,让全社会进行监督。通过这些措施,制约政府不想错位和越位。

  二是要正确解决对政府职能立什么法的问题,做好政府履职要依据良法的文章。要采取两项主要措施:第一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的决定精神,取消非行政审批和变相审批,废除所有作为非行政审批权和变相审批权法律依据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断政府不正当权力的源头;第二项是适时对行政许可法进行充实、调整、完善,在规范法律定尺中增强政府职能法定化的信度和权威。通过这些措施,制约政府不能错位和越位。

  三是要解决由谁来对政府职能立法的问题,做好政府履职确有良法可依据的文章。要采取两项措施:第一项是废止部门立法的立法体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其中,既要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又要充分发挥高校在立法中的作用,通过在高校建立人大立法基地,探索第三方立法的模式;第二项是优化立法体制机制,“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制约政府不敢错位和越位。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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