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方彬:四中全会公报体现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
2014-10-29 16:13:13  来源:人民网  【字号

  司法新实践体现了党借鉴人类文明成果的宽阔胸怀

  本次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方彬指出,司法体制的新实践,体现出我们正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路径,更反映出我们党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宽阔胸怀。众所周知,巡回法庭制度是西方现代法治建设的特色,中国在新时期法治建设过程中,不仅要继承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构建自己的法治路径和结构,同时,也应该对人类文明中优秀的法治经验加以借鉴。本次全会提出的司法新实践,表明了我们的法治建设符合大国崛起的态势和价值观,不再关起门来自己“造车”。

  打造专业化的法治队伍体现了党对法的尊重

  公方彬谈到,本次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这一具体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法治建设专业化的认可。本次全会提出要打造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法制队伍,体现了我们党对法的尊重。他认为,法治建设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担的,构建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实质上反映了我们确立了正确的法治精神。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法律条文不少,但是法治建设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们没有看到法的力量,队伍专业性不够强,降低了司法成效。通过构建专业化队伍,来践行体现我们党和人民利益的法律,可以充分发挥法的力量,保障党和人民的利益的实现。

  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是支撑法治的重要手段

  公方彬指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一举措进一步完善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他认为,如果不把法治建设的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指标,我们法治建设的成效很难得到保证。只有把法治建设的评价延伸到权力评价体系中,一些领导干部就不会也不敢轻易地干预司法实践,这一举措可以说是支撑我国法治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未来法治环境和观念的完善和确定。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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