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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校车校门口扎堆 警方表示难监管
2010-04-12 22:48: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伪“校车”超员难重罚

  鼓楼交巡警大队综合科李科长表示,所谓校车,必须是所有人为校方、驾驶人也由校方聘请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校车车身必须粘贴统一标识,警方对其车辆及驾驶人的资质进行审查与监管。但目前我市真正拥有校车的学校却极少, 大部分接送孩子的是一些家政公司的伪校车。

  而屡屡发生超载现在的,大都数就是这些伪校车。上渡派出所的李警官称,不少伪校车为降低运营成本,都选择小面包车作为接送工具。但由于此类小型客车所载人数有限,“车子里的人塞得少,往返的次数就要增加,司机在赶时间与塞人数上总要权衡”,于是就出现了超载的现象。

  一旦违规,对这类伪校车的处罚力度却很有限。由于这些“校车”与校方无关、与客运企业无关,警方在处罚时无法以公路客车超员的条款进行重罚,只能参照“其它车辆”标准处罚。以昨日上午的那辆违法小面包为例,此前这名高姓司机2次违法行为,也仅分别被处扣2分和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

  对于伪校车的日常监管,警方更是无计可施。仓山交巡警大队综合科刘警官表示,目前警方对于此类“校车”的监管仅限于路面执勤,除了在车辆违法时进行处罚,没有别的监管措施。刘警官表示,接送学生的车辆若归客运企业所有,警方便可通过与客运企业签责任状、出具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进行监管,以此限定上路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若是校方的校车,车辆交通违法后,警方也可将车辆违法情况通报至教育部 门对其进行进一步约束。而家政公司的伪校车,因无法对其所属企业进行监管,因此处罚过轻,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存在已久。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卓文俊 通讯员 刘榕彦 李善凤 李维武)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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