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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新文件: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就业可享社保补贴
2012-05-24 21:19:52  作者:柳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最高不超800元

  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了待就业登记手续的福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待就业1年内参加由政府提供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培训费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培训费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确定,最高不超过800元(不含鉴定费)。毕业生待就业1年中只能参加1次。

  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的项目有: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会计证、导游证、教师资格证、保险经纪人证、保险代理人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关员证、单证员证、房地产经纪人证、广告从业人员资格证等上岗资格证书项目及需在有关部委注册的相关注册师、执业师证书。

  申领补贴手续必须由毕业生个人亲自办理,毕业生应携带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的正式发票(已就业的还应携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交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办理。联系人是潘艳和林锦艳,联系电话为0591—83354217和83323460。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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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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