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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榕体检市场乱象 体检市场亟需“健康证明”
2010-12-10 10:05:45  作者:雷闽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内在的“猫腻”: 设备老化,资质不足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护人员向记者透露,单位的集体体检工作,是许多家医院争相拉拢的肥差。许多医院打起价格战,给出最低的报价,而一些单位联系体检的工作人员对医学并不懂,通常只看价格和项目。体检机构投其所好给出越低折的报价,单位就越容易“上钩”。这样折扣低了,体检项目也会大打折扣。特别是单位在体检时,人多就导致体检过程及时间大大缩短,这种走过场的体检,其质量也很难想象。

  还有一些体检中心的检查设备其实一直在超期服役。”这位医务人员说,体检的漏诊现象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一些单位体检的费用很低,一般不可能用上高精细仪器,只能是大致筛选,检测出的数据准确性会导致偏差或失误。

  这位医务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体检医疗机构至少有两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有一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而一些中小型体检机构往往难以达标,体检的质量与体检医生的技术有很大关系,如果被“不懂行”的庸医检查,患者即使有病也会变成“漏网之鱼”。

  问题的症结:法规缺位,监管失控

  福建吴浩沛律师事务所的廖华律师告诉记者,目前体检市场的准入门槛很低,也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和审核标准,这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目前也没有一家体检中心能对体检结果承担责任。对于漏检,因每个人的病理进展程度不同,相关的政策法规也很难界定标准是体检中心漏诊,还是体检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而造成误检的原因也可能是多方面,如体检仪器设备是否合格、体检医生是否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责任心等,而这些尚待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备来解决。福州市卫生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说:“每个患者的病理进展速度都是不相同的。因此,法律法规无法拿出一个标准的界限来区分到底是漏诊,还是患者自身的原因。”

  这位官员告诉记者,体检中心只是专业医疗机构里面的一个小机构,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标准。医疗机构开展体检服务,要取得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卫生行政部门只能在批准前,加大对其场所、设备及人才等审核力度,平时不定期对体检服务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廖华律师表示,全国性的规定只有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也是寥寥无几。卫生部的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体检市场法规缺失的问题,但还是不足。该规定并不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法律位阶上较低;该规定对于体检机构的准入门槛还是低,无法满足现在的体检市场要求的品质和需求量;另外,该规定的实际操作性不强,应当加强体检纠纷的防范措施。

  廖华律师认为,在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体检服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体检市场。

  (法制今报记者 雷闽娟)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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