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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保协推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2012-03-08 22:29:39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保险合同纠纷不断增多。8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推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免费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合同纠纷调处。

  保险纠纷应符合5项条件

  在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就合同纠纷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保险消费者往往会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但此举程序复杂、成本较高、时间较长。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孙平介绍,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是对保险公司的单方约束机制。据悉,经有关司法部门认定,自2008年起,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依托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内部试运行调解机制,3年调解了15起纠纷。

  据悉,调委会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要符合5项条件:省内(不含厦门)被投诉方应为参与快速处理机制的保险公司,投诉人一方应为自然人;保险公司方面对合同纠纷有明确处理意见,而投诉人不接受,且保险公司作出明确处理意见起未超过6个月;未曾就同一事实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不涉及保险精算核准及生命表等问题,即不涉及保险合同条款、收费标准修改等问题;所涉及的索赔金额,财产险不超过20万元,人身险不超过10万元。

  孙平介绍,如符合上述条件,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与调委会取得联系:通过福建保险网(www.fjbxw.com)投诉窗口进行网上投诉,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有专人每天进行网站相关信息处理;拨打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监督电话0591-87870005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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