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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公司揽客炒“伦敦金”被诉非法经营
2011-12-06 22:02:20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检方提醒,地下炒金不合法,市民需核实产品和机构资质

  福州新闻网讯 繁华的五一路聚集着大小各异的写字楼,能将公司开在这里,无疑是种身份的象征,打着“投资管理咨询”招牌的A公司便将办公地设在该地段。但上月中旬,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某等5人被鼓楼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据检方审查,20102月至20111月,该公司未经国家证监管理部门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非法代理境外黄金期货交易业务,招揽36名客户,开展变相黄金期货交易业务,非法经营额达1227830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

  不到一年揽资百余万炒金

  A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人代表为陈某,注册时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金融、证券),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等。2009年末因业务不好做,陈某将公司交给阿龙来管理,自己去浙江做五金生意。

  在阿龙的建议下,A公司转行做黄金现货和黄金期货生意。据阿龙介绍,20102月初,他通过网络看到香港B公司在大陆推广“伦敦金”业务,就与B公司谈好代理“伦敦金”有关事宜。经陈某同意后,他在B公司寄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达成代理协议。阿龙说:“公司主要代理香港B公司在福州开展的‘香港金银贸易场’黄金交易,也称‘伦敦金’。但它与国内现货交易不一样,交易时间是24小时不间断,可以做多做空,黄金期货是有期限的,到期可以强行平仓。”

  B公司还开设了一个网站,客户可通过该网站进行“伦敦金”交易,客户交易每手1000美元,B公司提取佣金50美元,从中返佣给A公司30美元。于是,A公司安排员工随机向不特定的用户打电话,先了解客户有否炒股或对黄金现货交易是否感兴趣,对感兴趣的客户就极力争取,为客户提供香港B公司的网站平台,并代为设立交易账户。在A公司推广之下,先后有36名客户炒“伦敦金”,交易总金额达100余万元。这36名客户中,少则亏了几百元,多则亏了数万元。

  家住闽侯荆溪的许先生就是受害者之一。去年10月,许先生接到A公司业务员小林的电话,问有没有兴趣炒黄金,并极力吹捧黄金期货收益很好。许先生到A公司办公场所查看后很动心,于去年12月初与A公司签订了协议。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一个月之后,A公司案发,公司主管全部被警方抓捕。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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