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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调住宅维修资金标准 234万房子少交近3万
2014-12-02 08:00:12  作者:许才芳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相关人士给东南快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市民以1.8万/平方米的价格购进福州市福屿路旁某楼盘的房子,面积130平方米,总额234万元。按照旧标准,需要在另外交存4.68万元的维修资金(130×18000×2%)。若新标准执行后,只需要交19500元(130×150)即可,市民仅此就可以节约27300元。

  若购买带电梯的小高层及高层拆迁安置房、保障房为100元/平方米的市民将节约更多的资金。

  调整背景

  福州房管部门调研认为按建安造价5%的交存标准更人性

  近年来,福州市一手房的价格在上涨,市民的购房隐性成本不断加大,市民要求尽快调整交存标准的呼声日益强烈。

  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2007]第165号)中的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该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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