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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布“双11”报告:标价虚涨后降 天猫京东欺客
2014-11-8 07:16:16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宣称“新款促销”实为甩尾货

  在往年的“双十一”活动中,有部分服装家纺类产品说是进行“新款促销”,实际是清库存和甩尾货,此次监测也发现类似情况。如京东平台“欧丝璐官方旗舰店”出售的一款“欧丝璐2014秋冬新款100%纯羊绒,韩版麻花修身羊绒毛衣10597,奶白,100/L”,商品介绍中上架时间是“2013-11-22 09:48:34”,上市时间是“2013冬季”,商家却将此款羊绒衫打上“2014秋冬新款”的标题进行虚假宣传,参加“京东11.11价格更给力”促销。

  此外,天猫、京东平台“双十一”促销行为存在用绝对化语言及“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根据监测,天猫平台上有多个商家违反《广告法》规定使用“全国最低”“高档国家级”“世界顶级”“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广告词,京东平台上也有多个商家使用“国家级专利设计”“最高级别”“顶级”“销量第一”等绝对化语言广告词。此外,在天猫平台上“帕罗官方旗舰店”多款商品违反《商标法》规定使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

  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知情权

  根据监测报告,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情况也不少。京东平台在各商品介绍页面都会标注:“因厂家会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产品包装、产地或者一些附件,本司不能确保客户收到的货物与商城图片、产地、附件说明完全一致。只能确保为原厂正货!并且保证与当时市场上同样主流新品一致。若本商城没有及时更新,请大家谅解!”该条款就属于单方免责条款,未保证提供产地、规格等信息,单方面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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